海事公告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修正的1997年议定书》将船舶能效规则纳入附则VI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管理员 发表于 2015-10-08 16:36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2届会议于2011年7月15日以第MEPC.203(62)号决议通过了《修正<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将船舶能效规则纳入附则VI的修正案。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下称《防污公约》)第16(2)(f)(iii)条和第16(2)(g)(ii)条的规定,上述修

评论 (0人参与

作者
管理员

中国海员之家网站管理员


文章:23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