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要求:国际航行海船2005年1月1日及之后新安装上船的舱底水处理设备,国内航行海船2007年3月1日及之后新安装上船的舱底水处理设备,均应满足《经修订的船舶机器处所舱底水防污染设备指南和技术条件》(MEPC.107(49)决议)。
关于OWS(油水分离器)的测试和报警功能:15ppm报警系统是用于监测和处理船舶油水分离器排放水的油含量的关键设备,能够在油含量超过15ppm时触发报警。
三路舱底排放控制阀自动激活和/或舱底泵自动停止,这一功能通常与15ppm报警系统结合使用,以确保在油含量超标时自动停止排放。
油位检测自动排油系统,这种系统用于检测油位,并在达到一定水平时自动启动排油程序,以防止油水混合物排放到海洋中。
样品非流动报警,当清洁水打开至15ppm计量器或样品水关闭时,应激活报警。
检查舱底压力和压力差是否正常,这是确保油水分离器正常运作的重要步骤,15ppm报警单元的时钟时间应设置为UTC,这是为了确保记录的时间与国际标准一致,对于配备自动电子记录的15ppm计量器,油类记录簿中的记录应与电子记录相符,采样点应设置在尽可能接近15ppm舱底分离器出口的水平管道上,并清晰标记,采样阀应定期检查,以确认流体清晰,管道/阀门未堵塞,在取样前进行足够的预排放。
从OWS到舷外排放阀的所有安全阀和管道法兰,包括三路阀和从三路阀到循环管道,都必须通过密封件进行防篡改。
以下是关于OWS(油水分离器)系统采样和防篡改措施的一些重要指导:
1. 采样点的设置:采样点应位于尽可能接近15ppm舱底分离器出口的水平管道上。
这是为了确保采集到的样品能够准确反映经过分离器处理后的水质的真实情况,采样点需要清晰标记,以便于识别和操作。
2. 采样阀的检查:采样阀应定期进行检查,这是为了确保流体保持清晰,没有油污染,同时确认管道和阀门没有被堵塞,定期检查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采样结果的准确性和系统的可靠性。
3. 预排放,在进行取样之前,需要进行足够的预排放。这是为了清除可能残留在管道中的旧水样或污染物,确保所取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4. 防篡改措施:从OWS到舷外排放阀的所有安全阀和管道法兰,包括三路阀及其相关的循环管道,都必须通过密封件进行防篡改。
这些密封件应具有唯一的编号,并且以某种方式附着,使得被密封的管道无法被打开,从而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防止未授权的干预。
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和确保船舶排放的舱底水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规定的15ppm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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