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受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委托,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向参与“国××”轮火灾险情处置的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烟港拖5”轮,大连盛洋海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兴龙舟768”轮颁发国家海上搜救奖励奖牌,并分别发放海上搜救及时奖励3万元、5万元。
8月29日18时许,“国××”轮在途经长山水道时机舱失火遇险,船上19名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
接到搜救中心的指令后,“兴龙舟768”轮、“烟港拖5”轮全力以赴、连续奋战,在现场协调、人员转移船舶拖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兴龙舟768”轮率先抵达事发海域,克服现场海域夜间视线受阻、火情风险未知等困难,利用良好船艺将8名遇险人员安全转接至本船,并在现场守护直至后续人员全部安全转移。
“烟港拖5”轮充分发挥自身干舷低、操作灵活的特点,协助完成对11名遇险人员的转移,开展遇险船舶看护和现场监测,并出色完成了后续遇险船舶拖带进港任务。
两艘船舶充分发挥了社会力量在海上搜救行动中的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体现了“惠海泽航 人本至善”的中国海上搜救精神。
社会救助力量是海上搜救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力量建设,组建了由477艘长期在山东海域航行的船舶组成的巡航救助协作船队,今年以来救助遇险人员50余人,对海上搜救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期,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组织修订了《山东省海上搜救表彰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救助力量奖励支持力度。
两家受表彰的公司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和船员教育培训,在海上搜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海上搜救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鼓励、引导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重要贡献,为书写交通强国建设山东新篇章,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的海上搜救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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