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年)》已经2024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的通知》(海政法〔2018〕123号)同时废止。
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原规定办理。
附件:
1.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24年)
2.海事政务服务指南申请文书(2024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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