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表于 2024-08-05 18:22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中国船级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62号)要求,更好实施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动新一轮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换代,现将《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2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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