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申城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和台汛期,高温、强对流天气也是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及防污染作业风险事故高发期。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上海海事局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梳理了辖区船载危险货物船舶重大事故风险隐患共22项,请相关作业单位、作业船舶、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抓实抓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01、辖区主要风险隐患排查
火灾(爆炸)风险
危险品船舶、LNG加注船舶、甲醇燃料加注船舶、专门载运烟花爆竹船舶、客滚船、崇明三岛车客渡船等重点船舶需重点关注火灾(爆炸)风险。
污染物泄漏风险
“青草沙水库”和“东风西沙水库”船舶、过境液货船、液货船港内供受油等作业需重点关注污染物泄漏风险。
船舶供受油污染安全隐患
供油船舶、供油单位需重点关注跨档供油、部分码头签订靠泊协议的船舶超过合理数量。
02、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5月起,上海海事局开展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船舶、人员、货物等多方面开展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航领域
加强船载危险货物船舶动态感知,开展特殊情况下禁限航16次,查处载运危险货物船舶锚泊、航行、作业值班违规行为14次。
船舶领域
积极探索开发“液货船全国智能监管系统”,推动液货船智能化监管水平。加强C类船舶到港检查和液货船舶监督检查。共开展液货船舶监督检查235艘次。
危险货物领域
联合海关合作开发“船载外贸危险货物智能风控平台”,升级预检系统算法和数据库。筛查可疑集装箱1867次,实施集装箱现场开箱查验93次,查处谎报瞒报案件23起。
船员管理领域
强化船员操作、船舶配员情况核查,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员履职活动开展检查798人次,发现并纠正缺陷90项。
公司管理领域
抓牢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共对33家航运公司实施体系审核,发现并纠正94项缺陷;向公安、海关等单位通报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相关水上交通安全信息62条。
高温季节安全作业重要提示
01、船载危险货物作业单位
1. 根据危险货物特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控温手段,防止货物自燃和自反应引发事故。
2. 严格执行国家高温季节防暑降温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防止从业人员疲劳作业。
3. 加强作业前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管系、阀门、避雷设备等处于良好工况。
4. 加大作业期间的现场巡视频次。
02、航运公司
重视公司安全体系管理,规范开展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船员见习培训、体系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业务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03、载运危险货物船舶
1. 高度关注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启动防高温、防雷电、防强对流天气、防冰雹等相关预案,防范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事故。
2. 严格规范、及时准确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
3. 持有与所装载危险货物相匹配的有效证书,船舶惰性气体系统、货物管系、安全阀、应急切断装置等重要部位和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加强船舶电机设备故障排查。
04、从业人员
1. 交付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托运人或其代理,应当按规定办理危险货物申报手续,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附件资料齐全,申报与实际一致;禁止船载危险货物谎报瞒报或申报与实际不一致的行为发生。
2. 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应严格规范履职,认真履行《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禁止通过欺骗、造假、提供虚假材料、翻拍装箱照片等手段违规签发《集装箱装箱证明书》。
05、货主(码头)
从事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货主(码头),积极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择优选择技术状况好、船员素质高、公司管理规范的船舶承运货物或者在码头装卸作业,降低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液货作业码头要积极推进智能视频监控的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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