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入排查治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向部水运局反映。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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