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
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
加之强降水、雷暴、大风等
恶劣天气易发多发
船舶操纵困难
碰撞、失控、自沉、走锚等风险上升
小编整理了近年来
7月长江干线典型事故险情案例
希望船员朋友们
引以为鉴、警钟长鸣
典型事故险情案例
船舶碰撞
◆2020年7月30日1255时许,进江海轮“B”轮空载下行,经过弯曲航段长时间占用反航道追越,在长江某水域上行通航分道内,与 “X”轮(重载,装载煤炭)发生碰撞。事故造成“X”轮沉没,货物灭失,未造成人员伤亡。
◆2017年7月9日2235时许,“T”轮在长江某水域,由北向南横越航道过程中,受汛期水流推压作用,船首与靠泊在某码头的 “S”轮右舷发生碰撞。事故造成“T”轮船体轻微受损,“S”轮船体局部受损,码头部分坍塌、管线撕裂,并引发火灾。
触碰事故
◆2019年7月24日2126时许,“S”轮上行至长江某水道某码头上游引桥水域时,由于贪缓流、距离码头过近,加之当班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船舶触碰某码头,造成码头引桥约110米垮塌、“S”轮船体多处受损。
◆2017年7月2日0820时许,“J”轮在长江某河口处,与某水厂取水口维护设施发生触碰。事故造成“J”轮螺旋桨桨叶受损,“**水#4”专用浮损坏变形。
船舶自沉
◆2020年7月2日,“L”轮(载运渣土约900吨)航行至长江某水域时,受东南风影响,江面涌浪较大,船舶上浪进水后沉没。
船舶失控
◆2020年7月5日0825时许,“E”轮航行过程中,因舵机故障导致船舶失控,船中左舷触碰某码头上端,后又碰撞挤压靠泊的“Y”轮。事故造成两船和码头不同程度受损。
经调查,“E”轮本航次从离港到事发前,舵机已发生两次卡阻现象。在第二次卡阻后,船舶已经通过用车和抛锚控制住船位,但船员在舵机未彻底消除故障情况下,贸然起锚,最终导致船舶撞击码头和其他船舶。
船舶搁浅
◆2022年7月9日0905时,“D”轮在由某锚地进某水道过程中,当班驾驶员未充分估计水流影响,操作不当,致使船舶受流压影响搁浅。
船舶火灾
◆2020年7月27日0940时许,“T”轮在长江某水域航行时,机舱突发火灾。事故造成“T”轮机舱内配电板、部分线路以及工作台面部分物品燃烧损坏。
船舶风灾
◆2022年7月25日1705时许,在长江某水域锚泊的“H2”轮、“H3”轮突遇9级大风发生漂移,与正在并靠的“C”轮、“F”轮发生碰撞,后“F”轮因惯性作用再次碰撞“C”轮。事故导致“F”轮沉没,“H2”“H3”“C”等三轮船体不同程度受损。
船舶断缆
◆2022年7月26日1555时许,某码头内档靠泊的2艘大型工程船(其中“S”轮为3000吨起重船,船长182米,“A”轮为半潜起重船,船长204.26米),受雷暴大风影响,且未及时采取调整缆绳受力、增加缆绳或使用车舵等措施,系泊缆绳崩断导致船舶失去控制并往下游漂航。
船舶走锚
◆2019年7月15日深夜,“P”轮、 “SY”轮顶推“SC1”轮和“SC2”轮在长江某停泊区锚泊期间,受水流影响,“SC1”轮发生走锚,与下游锚泊的 “C”轮、“X”轮、“Y”轮、“GF”轮、“GW”轮、“S”轮、“HD”轮、“HX”轮 8 艘船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各船舶不同程度受损。
海事提醒
①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及相关航行规则,落实《江苏海事局关于2024年高温和洪汛期长江江苏段实施相关监管措施的通告》(点击阅读)等有关要求,提前做好高温和洪汛期应对工作。
②及时收集水位(流量)、气象等安全信息,落实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期间值班制度。特别要注意洪峰过境、高温天气等时段,加强本船及周围动态观察,防范船舶火灾、走锚、断缆等险情。
③提前掌握拟经航段的航道、通航环境信息,针对弯、窄、险河段汛期水流特点及船舶操纵性能,制定针对性操作措施,规范车、舵使用,防止错误操作引发船舶翻沉。关注汛期桥区水流变化及浅滩、礁石高程,谨慎驾驶,防止船舶落弯、贪缓航行导致触碰大桥及触礁、搁浅。
④合理根据拟经航段航道维护水深、船舶状况进行货物装(配)载,开航前按要求及时做好平舱、封舱工作,降低船舶重心高度,防止大风大浪影响期间,因装/积载不当导致货物滑移,未有效封舱导致上浪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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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张家港海事
图文|黄麟舒
编辑|冯雨卉
审核|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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