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焊接守则
⑴ 航行途中施焊,轮机长须报告船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除施焊间外,必须经轮机长或大管轮同意方可在机炉舱内实施焊接作业。在机炉舱外的其他部位施焊必须征得船长同意。船靠码头或在装卸作业期间如需进行焊接,必须遵守港方有关规定或征得港方同意方可进行。
⑵ 在任何部位施焊均必须先清理现场,现场不得有任何易燃物品,并注意周围环境有无易燃的物品和气体,必要时应予挪移和通风。根据不同环境备妥适当的灭火器材。
⑶ 施焊时必须有两人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守。作业人员应穿长袖衣裤,戴手套、眼镜,必要时应戴防护***。电焊时必须使用面罩,不得用墨镜代替。
⑷ 严禁对存有压力的容器、未经清洁和通风的油柜、油管进行施焊。
⑸ 在狭窄舱、柜内或其他空气不够流通的部位施焊要特别注意通风,施焊持续时间不应太久。照明灯具应使用低压型并注意电线不能距离施焊处过近。
⑹ 焊件的焊处应清洁、干燥,防止焊后产生裂缝。焊接大件时,应先预热以消除内应力,必要时可用夹具。
⑺ 对有色金属或合金施焊时应注意通风,作业人员应在上风位置或戴防护***,以防中毒。
⑻ 敲打焊渣时必须戴眼镜并注意角度,以防碎屑飞溅入眼。
⑼ 焊件未冷,作业人员不应离开现场,如属必要,应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误触烫伤。
⑽ 施焊完毕,应将工具整理好并复归原处,现场打扫清洁,仔细检查周围有无火种隐患,确认无患后方可离开。
⑾ 如由船厂工人施焊时,应由主管部门同意,派专人备妥消防器材,并监督施焊以防止发生火灾;如认为施焊不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施焊完毕后应仔细检查,特别应注意施焊物的背面有无隐患,待施焊物完全冷却后方可离去。
(1)严格遵守电焊机的使用操作规程,开机时应逐步起动开关,不可过快,注意防止焊夹和焊条碰地。
(2)经常注意检查焊机温度及运转是否正常。禁止在施焊时调整电流。
(3)禁止在运转中的机电设备、起重用的钢丝绳或乙炔、氧气管或钢瓶上通过电焊线。
(4) 密切注意电焊设备的绝缘状况,夏季作业时焊工脚下最好垫入木板、橡皮等绝缘物。
(5) 电焊完毕或较长时间停焊应切断焊机电源。
(1)各部分焊接前,应先吹净阀口,检查并确认各阀门无漏气。任何时候,气瓶阀口和焊枪喷嘴均不应对人。
(2) 连接胶管时(尤其应注意焊枪一端)要注意颜色标志,接氧气的应是蓝色或黑色,接乙炔的应是黄色或红色,不能反接。
(3) 胶管要牢固,接口要紧密,不宜用铁丝捆扎胶管接口,以防扎孔或断裂。烧焊时胶管不应拉得过紧,并尽量远离火焰和焊件。
(4)一般情况下,气瓶总阀的开度应不超过1/2,以便应急关闭。
(5) 气焊结束后,应先关掉焊枪上的控制阀,然后关闭气瓶总阀。
(6)点火、熄火、回火:
点火
打开钢瓶上的阀门,转动减压器的调节螺丝,将氧气和乙炔调到工作压力(氧气为0.3-0.5 MPa,乙炔为0.01-0.05 MPa),然后打开焊枪上的乙炔阀门,稍开氧气阀,在喷嘴的侧面点火,点着后慢慢开大氧气阀,将火焰调到中性焰(或碳化焰、氧化焰):
A. 中性焰的焰芯较圆,呈蓝白色,轮廓清楚,外焰中长,呈淡橘红色,这种火焰常被用来焊接低碳钢材料。
B. 碳化焰的焰芯较长且尖,呈绿白色,轮廓不清楚,外焰很长呈橘红色,常被用来焊接铸铁、高碳钢和硬质合金。
C. 氧化焰的焰芯短小且呈蓝白色,外焰看不清,同时发出急剧的“嗤嗤”声响,常被用来焊接黄铜材料。
熄火
先将氧气阀关小,再将乙炔阀关闭,火即熄灭,然后关闭氧气阀(如使用割炬时,应先关切割氧气阀,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
回火
施焊中有时会出现爆响,随之火熄灭,同时焊枪有“吱吱”响声,这种现象称回火。如遇回火,应速将胶管曲折握紧,先关闭焊枪上的氧气阀,再关闭乙炔阀,回火即可免除。处理回火时,动作要迅速、准确,防止气瓶爆炸酿成重大事故。
(1)氧气、乙炔钢瓶是高压容器,而乙炔是易燃易爆的危险性气体,故在装卸或搬运时不准跌落或抛扔,避免碰撞。插好瓶口钢帽,取下钢帽时不准敲击。
(2)压力钢瓶不准卧放使用,应直立安放在妥善处并用卡箍或绳子紧固。两瓶的间距及瓶与烧焊处的距离均应大于3m。
(3)钢瓶不准在电焊问存放,应放在阴凉处,禁止曝晒或靠近锅炉、火焰等热源。
(4)钢瓶内气体绝不能全部用光,剩余压力应保持不小于100kPa。
(5)待灌的空瓶应做好明显标记并按原来气体充灌,不准互换使用或改灌其他气体。
(6)钢瓶在开阀前应仔细检查,特别要注意阀门是否是反螺牙。
(7)钢瓶如因严寒冻结,不能用明火烘烤,但可用蒸汽或热水适当加温。一般瓶体温度不得超过30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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