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长江干线全面进入主汛期,中下游水位全面超警戒,航道、水文条件复杂多变,加之强降水、雷暴、大风等极端恶劣气况易发多发,事故风险明显上升。
以下是近年来长江干线七月份发生的部分典型事故案例:
碰撞事故
1.2023年7月2日0325时许,“N”轮(载水泥熟料7447吨,铜陵至舟山)下行至土桥水道#235红浮附近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539公里)时,与“J”轮(载石子8957吨,黄石至芜湖)发生碰撞,造成“J”轮机舱及货舱破损进水。经查,“N”轮虽与前船“J”轮统一追越意图,但追越过程中疏忽了望、未保持安全间距,加之“J”轮未及早协助避让,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2.2021年7月6日2103时许,“A”轮(载商品车621辆,岳阳至重庆)上行至观音洲水道泥滩咀水域(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233公里)时,与个体自用船发生碰撞,导致自用船翻覆、1人死亡。经查,自用船在横越过江期间,横越时机选择不当、避让措施不当,加之“A”轮未保持正规了望、未有效协助避让,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2019年7月29日1145时许,“Y”轮(载航空煤油4400吨,九江至重庆)在大沙坝由北向南横越航道过程中,在石牌水道老虎洞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26公里)与同向航行的“K”轮(载沙4700吨,镇江至重庆)发生碰撞,造成两轮船体不同程度受损。经查,“Y”轮当班大副在对事发河段水势流态等通航环境特点不熟悉的情况下盲目横越,未采取安全航速、保持安全间距,加之应急处置不当、船长未按规定在一级水域内监航,导致碰撞前船“K”轮。
(“K”轮右舷侧船艉排气孔受损情况)
4.2019年7月5日0110时许,“WL”轮(载石粉2800吨,岳阳至巴南)上行至青岩子水道金川碛#2白浮附近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564.5公里)时,与下行的“H”轮(载车57辆、司乘人员47人,重庆至茅坪)发生碰撞,随后“H”轮又与尾随“WL”轮上行的“L”轮(载石粉3800吨,丰都至长寿)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三轮船体不同程度受损、“L”轮1名船员受伤。经查,“WL”轮在已知下行船舶动态的情况下,冒险抢航进入通航条件受限河段,加之“WL”轮与“H”轮应急处置不当、“L”轮盲目尾随“WL”轮抢航且错走航路,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受损的“L”轮)
5.2016年7月14日0956时许,个体运输船(载黄砂290吨,常州至泰兴)在长江#78黑浮与#T1黑浮连线北侧附近水域左转过程中,与“Y”轮(载铁矿粉4993吨,太仓至安庆)发生碰撞,造成个体运输船沉没,1人死亡、1人失踪。经查,个体运输船左转横越“Y”轮船头、应急处置不当,加之“Y”轮未保持正规了望、未有效协助避让,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受损的个体运输船)
触礁事故
6.2019年7月8日2230时许,“G”轮(载锰矿4800吨,南通至涪陵)上行至二道溪水道老鹰岩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237.6公里)时,因当班大副未能保持与岸边的安全距离,导致船舶触礁,造成艏尖舱与货舱多处变形、破损。事发后,由于该轮应急演练不到位,各船员仅按习惯做法开展查舱、堵漏、救助等工作,加之未按规定穿戴好救生衣,当班大副在查舱过程中意外落水并溺亡。
触碰事故
7.2021年7月21日1820时许,“YX”轮(载机制砂2800吨,丰都至公安)下行至马家寨水道马家寨#4红浮附近水域(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441.5公里)掉头靠泊码头期间,由于当班船长不熟悉事发水域周围环境、盲目操作,先后触碰马家寨#4红浮及附近的工业取水趸船,导致红浮及趸船移位、趸船供水管路破损、“YX”轮船体受损。
(受损趸船)
8.2018年7月29日0145时许,“F”轮(载石子7200吨,赤壁至上海)下行至黄石长江大桥(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14公里)时,由于当班驾驶员不熟悉汛期桥区水势流态特点,错误采取靠近红浮下驶的航法,导致船位落弯,加之疏忽了望、未及早发现并纠正船舶航向,最终触碰大桥#4桥墩防撞设施,后在抢滩过程中翻覆。
搁浅事故
9.2019年7月28日2200时许,“Q”轮(载原木5400吨,镇江至巴南)上行至鱼洞水道窎鱼咀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692公里)时,由于当班驾驶员未能准确把握船位信息,错误选择上行航路,导致船舶触浅,之后盲目使用车舵处置,致使船艏中部搁浅。
火灾/爆炸事故
10.2022年7月2日0400时许,“XH”轮(载煤炭1798吨,武汉至衡东)上行至鹦鹉洲长江大桥上游约1500米附近水域(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6公里)时,机舱蓄电池组因短路引发火情,后因无人值班导致火势蔓延,造成该轮机舱及上层建筑均被烧毁。
11.2020年7月2日0807时许,“B”轮(载危险品和普货集装箱234TEU,岳阳至上海)下行至东北横水道#8红浮附近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748.1公里)时机舱失火,左主机损坏。经查,该轮左主机涡轮增压器滑油管上紧力矩过大,导致滑油管喇叭口因振动疲劳断裂、燃油喷溅,加之涡轮增压器及排气总管部分高温部位裸露,导致燃油喷至高温部位引发火情。
(左主机全貌)
自沉事故
12.2020年7月20日1432时许,“Z”轮(载碎石3819吨,宜昌至马鞍山)下行至沙洲水道华海船厂#2白浮附近水域(长江下游航道里程约960公里)时断裂沉没,1人失踪。经查,该轮超载航行、货物积载不当,是导致船体舯部断裂的可能原因。
13.2016年7月4日0536时许,“YH”轮(载卵石1600吨,江津至重庆)从支坪唐坊码头航行至打铜街水域(长江上游航道里程约716.1公里)时翻沉,4人死亡。经查,“YH”轮当班船长对事发水域的水势流态不熟悉,未控制好船速和船位、没有及时转向,导致船舶误入复杂水域而严重左倾,加之临危应急处置不当、盲目回舵,造成所载卵石加速垮堆、船舶翻覆。
14.2015年7月17日0800时许,“W”轮(载黄砂,常熟至海门)航行至常熟海轮锚地常海锚#3浮附近水域时自沉,1人失踪。经查,该轮未充分考虑大风对本船重载航行的影响,未及时选择安全水域避风、盲目开航,加之开航时没有封舱、大风浪中航行操作不当,造成江水不断进入货舱,最终导致船舶丧失浮力而沉没。
风灾事故
15.2022年7月25日1700时许,在巫山大宁河江东寺水域(距河口约1公里)锚泊的“HN”轮等多船突遇9级大风,随后整体漂移,并与正在并靠他船的“FL”轮发生碰撞,造成“HN”“FL”等四轮船体不同程度程度受损,“FL”轮终因进水量过大翻沉。
其他事故
16.2015年7月24日0950时许,“S”轮(空载,靖江至金湖)航行至#68黑浮附近水域时,轮机长落水死亡。经查,该轮机长在右舷侧甲板维修水泵时穿拖鞋,意外落水后由于未着救生衣,最终快速溺水死亡。
请各船公司、船员深刻吸取教训,始终牢记“绝不能盲目相信自己,绝不能过度相信他人,绝不能轻易相信事故不会发生”,切实防控事故:
一是谨慎应对复杂流态。
提前掌握拟经航段的水位、航标布设等通航环境信息,结合船舶自身性能制定针对性操作措施,特别要注意西流水、泡漩水、夹堰水等复杂流态和汛期大流速对船舶靠离泊、横越、追越、尾随操作时的不利影响,谨慎用车用舵,保持安全间距,使用符合当时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航速,防止盲目操作、“吊钩打枪”“贪旺走扣”造成事故。
二是严守航行避让规定。
严格遵守航路、避让等各项规定,落实了望、甚高频联系、船位核定等各项要求,履行追越、横越、尾随、会让、掉头、靠离泊等各阶段的让路船/被让路船义务。加强周围环境观察,及早辨明他船动态,在他船意图不明、紧迫局面甚至紧迫危险已经形成的情况下要主动采取避让措施,防止避让不及造成碰撞,坚决杜绝抢航抢漕、“开哑巴船”等违规行为。
三是小心防范极端天气。
强化强降水、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信息的收集与传递,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等条件下的船舶禁限航要求,避免冒险航行出现意外。加强船舶舱室风雨密、排水设备的检查维护,严防船舶持续进水,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有效果”。警惕大风状态下的船舶航行/停泊安全,结合风流状况谨慎使用车舵、及时加固系缆,严防大风浪造成船舶持续上浪、走锚。
四是有效履行船员职责。
严格遵守《船员条例》《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做好航行、停泊、作业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防无人值班产生严重后果。强化应急能力训练,按计划开展消防、救生、触礁、破舱进水等应急演习演练,确保全体船员熟悉应变部署;出现影响航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船长。船长要担负起保障船舶安全的最终责任,在船舶通过一级水域、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在驾驶台监航,必要时亲自操作。
五是认真加强源头管理。
加强机舱油/电路、系泊系缆等关键设备的检查维护,包扎机舱高温部件,防止设备故障引发事故。加强货物积(配)载管理,会同码头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货物配载计划,避免集中一处受载引发船体形变,严禁超载运输。强化船员安全意识教育,船舷侧工作期间按规范穿工作鞋、救生衣,防止意外落水酿成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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