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海事组织MEPC.324(75)决议(MARPOL附则VI修正案<燃油硫含量取样验证程序和EEDI>要求,2022年4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的船舶)、2022年4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2023年4月1日或之后IAPP证书首次换证检验的国际航行的每艘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以及所有固定和移动钻井平台和其他平台,需参照MEPC.1/Circ.864/Rev.1通函《2019年船上在用燃油硫含量验证用船上取样指南》的要求设置在用燃油取样点。
但是近期在港口国监督检查(PSC)中,笔者发现对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布置上仍存在一些困惑与错误理解。
问题的提出
船舶应急发电机一般布置在远离主机舱的区域,其日用油柜多采用在油柜下方设有油密溢油盘的独立式燃油柜,该溢油盘用于收集可能发生的燃油泄漏。
在对某国际航行船舶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检查时发现,该轮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在紧邻燃油进机的位置新增了燃油取样点,但是泄放的燃油是直接排放在应急发电机的集油槽中,而集油槽中并没有设置泄放孔将取样点泄放的燃油排放至泄放舱或其他安全区域。
船方解释称,燃油取样时会携带一个收集容器,如果有燃油泄漏在油槽内会及时用棉纱吸附清理。
我认为这样的布置和操作并不能满足通函要求:
一是集油槽中并未设置恰当的泄放装置,将燃油泄放到泄放柜中;
二是收集容器不属于其他安全位置的范畴。
于是检查员开具缺陷,要求船方限期纠正。
▲图1 某轮应急发电机集油槽上方布置的在用燃油取样点
在后续检查中还发现,应急发电间在用燃油取样点布置在应急发电机日用油柜截止阀后方的管路上(如图2所示),泄漏的燃油直接排放在日用油柜下方的溢油盘中,溢油盘中无泄放装置。
▲图2 某轮应急发电机溢油盘上方布置的在用燃油取样点
目前船舶在完成IAPP换证检验后,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主要设置在图1、图2两个区域。
一是应急发电柴油机燃油进机位置管路上,取样口泄漏的燃油可以泄放至应急发电机的集油槽内;
二是燃油柜的出口位置管路上,取样口泄漏的燃油可以泄放至燃油柜的溢油盘内。
但是上述两个区域都面临同样的问题,集油槽和溢油盘内部没有设置泄放孔和泄放管路将泄漏的燃油泄放至泄放柜。
究其原因,应急发电机间在设计、建造时一般位于远离机舱的区域,甲板下方通常布置有船员房间、仓库或其他设备间;
在应急发电机间的集油槽或溢油盘内布设泄放装置较为困难,下方也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布置泄放柜;
而如果泄放管路引至机舱,管线要穿过多个防火分隔区,数十米长度的管路,一旦发生破损,火灾隐患更大。
既然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泄漏的燃油布置泄放孔和泄放油舱较为困难,那么我们就要考虑是否可以按照MEPC.1/Circ.864/Rev.1通函要求泄放到其他安全位置。
同时业界也急需明确应急发电的集油槽、燃油柜下方的溢油盘或者是船员随身携带一个用来装盛冲洗管路燃油的金属或塑料容器,哪些可以算是其他安全位置?
由于通函中并没有对其他安全位置进行释义,业界在操作时常常是根据自身的理解来执行,亟需统一认知和做法。
解决方案
针对目前船舶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布置上的几种情况,我认为其他安全位置的评估需要结合燃油管线布置和燃油泄漏的火灾预防等方面的要求来进行综合评估:
1、燃油取样点设置在紧邻应急发电机的位置,应急发电机在工作时,会源源不断的产生热量,取样点如果紧邻该热源,一旦在用燃油取样管路泄漏,燃油有可能飞溅或喷射到应急发电机上或周边的电气设备上,抑或是泄放后聚集在应急发电机热源周边,具有较大着火风险。
此种情况下,应急发电机的集油槽不能归属安全区域。
如果燃油取样阀需要布置在紧邻应急发电机的位置,因集油槽内泄放孔无法布设,建议可以在取样口下方布置一个漏斗装置作为收集装置和泄放孔,漏斗装置下方通过金属管线将泄放的燃油引至远离应急发电机和电气设备的一个储存油柜中,满足安全位置的评估要求。
2、在用燃油取样点设置在应急发电机油柜溢油盘上方,如果应急发电机取样点附近管路或阀件一旦发生破损,可以直接泄放在溢油盘中。
该油柜和溢油盘足够远离应急发电机热源或电气设备的区域,燃油管路泄漏也不会喷溅到上述区域,应急发电机或电气设备一旦发生火情,火势不会蔓延到油柜和溢油盘的区域。
此种情况下,取样点设置在油柜溢油盘内可以视为安全区域。
如经安全评估,燃油柜和溢油盘无法远离应急发电机热源和电气设备,无法避免可能的火灾风险,此时应按照通函要求设置泄放装置将燃油引至泄放柜或其他安全位置。
3、船员在燃油取样操作时随身携带的塑料桶或金属桶,属于船舶在燃油取样操作时冲洗燃油管路和减少火灾风险的良好做法。
然而,如果取样点管线或阀件发生破损,在无人监控的情况下,这个容器也就失去了作用。
所以,这个装盛容器可以作为一个良好的做法,但是不能单独视为安全区域。
燃油取样点布置要求
根据通函要求,满足MEPC.324(75)决议要求时间节点的船舶,在设置在用燃油取样点时,尤其要考虑到燃油供应管路可能发生的燃油泄漏、飞溅或喷射的防护。
一旦发生泄漏后,取样点附近应设置泄放装置,可以快速将泄放的燃油排走,保障取样点远离着火风险。
机舱内主辅机等燃油装置油柜上设置的取样点下方集油槽内最低处一般会设有泄油孔,当有燃油泄漏时,会快速将泄漏的燃油引至下方的泄放舱内或其他安全位置。
图3为某国际航行船舶机舱内主发电柴油机日用燃油柜在用燃油取样点的布置,从图3中我们可以看出,该取样点位于日用油柜的下游,远离热表面或电气设备,取样装置由一个截止阀和取样阀组合而成,来减少取样时压力燃油飞溅或喷射;
下方的集油槽内布置有泄放孔,取样点泄漏的燃油能够快速泄放到机舱底层的燃油泄放柜中;
同时在换证更新的IAPP证书和燃油管路图中对燃油取样点予以签注和备注标识,满足通函的布置要求。
对于2022年4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机舱内部的在用燃油取样点一般选取在有泄放孔的集油槽区域,改造工程量不大,工序也较为简单。
▲图3 某轮机舱内燃油日用油柜集油槽上方布置的在用燃油取样点
思考与建议
1、新造船舶在设计、建造时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空间来进行整改,从而满足在用燃油取样点的布置要求。
但对于2022年4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在2028年3月31日前,大量的船舶在IAPP换证检验时需要完成在用燃油取样点的布置,在布置远离机舱区域的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时,业界需要给予多一些关注,以满足通函相关要求。
建议:船舶管理人应充分熟悉公约、通函的相关要求,在船舶换证检验时,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对船舶燃油系统进行全面梳理,合规合法,确保所有在用燃油布置有符合公约、通函要求的取样点,同时可以保持船舶的习惯良好做法,减少着火风险。
2、船检机构在审核、检验远离机舱区域的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时,如果发现应急发电机间泄放孔和管路布置较为困难,采用泄放至其他安全位置的方法时,应对取样点布置区域开展实船的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估报告。全面评估应急发电机在用燃油取样点的布置是否满足泄放至其他安全区域的要求,是否可以远离热源和电气设备,远离着火风险。
3、港口国监督检查中不仅要核查船舶在用燃油是否合规合法,还要关注船舶是否按照时间节点布置燃油取样点、证书和燃油管路图是否签注或标识、取样点的布置是否符合公约及通函的相关要求,同时还要检查船员对相应要求和设备的熟悉情况,敦促船舶管理人和船员共同加强对燃油质量和取样的关注和管理。
同时,业界各方对于通函中的泄放至其他安全位置的具体做法应尽快开展研讨、论证,并达成共识,提请国际组织和行业协会加以具体释义,从而指导业界各方正确的履行公约、通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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