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船员违法记分及管理工作,我局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外网):cycmsa@163.com;
2.联系电话:025-8352021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doc
附件4.意见反馈表.xlsx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中国海事局网站;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