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艇是船上最重要的救生设备
是遇险人员获救的最后希望
救生艇的布置、状况
必须保持即刻可用
并满足强度、水密性和机动能力
的要求
属具应齐全、有效
吊艇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
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
确保能安全可靠地
释放和回收救生艇
另外人员能否安全、熟练
进行释放和回收救生艇操作
是临危不乱和防止意外事故的
关键所在
01、案例回顾
近期,海事船舶安检员对油船A轮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并签发报告。
该船安放龙骨时间为2003年6月15日,总吨2597,适用《非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法规。
该船救生甲板左右舷各配备一艘全封闭式救生艇,在对右舷救生艇艇机做启动试验中发现,该救生艇螺旋桨与舵叶卡住,造成艇机无法正常启动。
对该救生艇降落与回收装置检查中,发现该艇降落回收装置绞车手摇柄插入口处的动力联锁行程开关失效,此问题可能导致救生艇在回收时,手柄跟随电动绞车转动,从而发生伤人事故。
安检员结合船舶实际状况对以上两项缺陷均做出“30”决定。
缺陷1:右舷救生艇螺旋桨与舵叶卡住无法保证艇机正常使用。
缺陷2:右舷救生艇绞车手摇柄插入口处的动力联锁行程开关失效。
02、案例法律链接
缺陷1:右舷救生艇螺旋桨与舵叶卡住无法保证艇机正常使用。
违反法规:
海99/4篇/3章5.1.1:船舶救生设备应是在紧急时刻能即刻可用。
船舶在离港前及整个航行期间内,一切救生设备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
海99/4篇/3章 5.2.4(5):客船、油船配备的机动救生艇,当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并且由发动机驱动的辅助装置均在运转时,在静水中的航速应不小于6kn,当拖带1只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的25人救生筏时,航速应至少为2kn。
缺陷2:右舷救生艇绞车手摇柄插入口处的动力联锁行程开关失效。
违反法规:
海99/4篇/3章3.2.3(8)②:应配备有效的手动装置用以回收救生艇、筏及救助艇。
在救生艇、筏或救助艇降落时,或使用动力装置吊起时,手动装置的手柄或手轮不应旋转。
84营运规程第10章10.2.3(5)⑤:收艇试验时,检查吊艇机连锁装置的可靠性,设有吊艇手动装置者,应试验其操作的可靠性,当使用手动装置时,应能自动切断动力。
03、缺陷整改
▲上图为整改后,螺旋桨与舵叶间留有间隙,艇机能够正常使用
▲上图为整改后,开关已经正常弹起,按压之后能够迅速复位
04、救生艇常见的滞留缺陷
(1)救生艇驱动装置和操纵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或影响实际航行效果的,应作为滞留缺陷。
(2)救生艇艇机故障、无法启动、运行工况过差、离合器故障等涉及艇机无法正常运行的重大缺陷,应作为滞留缺陷。
(3)救生艇舵板、舵杆洞穿,锈蚀严重,应作为滞留缺陷。
(4)水密空气箱洞穿、密性试验过期,应作为滞留缺陷,并要求船上向船检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5)艇体存在破损、储备浮力不足、变形、强度不足等重大缺陷,应作为滞留缺陷,由船检机构认可的救生艇修理厂进行修理,修理时应申请船检机构进行临时检验,并进行相应地水密或满载负荷试验,检验合格后,由船检机构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6)救生艇属具缺失、过期的数量较严重,应作为滞留缺陷。
(7)吊艇钩、滑车、滑轮等主要受力部位、部件出现锈蚀严重的,应作为滞留缺陷。
修复后应向船检机构申请临时检验,进行相应的强度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和临时检验报告。
(8) 救生艇脱钩装置存在未能达到快速释放要求的缺陷,应作为滞留缺陷。
(9) 救生艇绞艇机的制动器失效,应作为滞留缺陷;
绞艇机的基座锈蚀程度超过允许范围值,应作为滞留缺陷,修复后应进行满载负荷强度试验,并要求船上向船检机构申请临时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
海事提醒
安全无小事,每一个小小的缺陷都有可能酿成事故。
日常要做好船舶救生艇的维护保养,加强操作演习,主动发现和整改安全缺陷,确保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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