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事局25日介绍,日前该局印发《关于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公布4个方面33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海南船员职业发展环境,吸引更多船员要素在海南自贸港聚集,助力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意见》明确创新管理机制,支持载客潜水器发展,推进电池动力、使用气体或其他低闪点燃料等新业态、新技术船舶船员人才培养,推动航海教育培训机构提档升级。
支持国内外知名航海院校、航运机构等在海南设置培训机构。
提升海员外派机构、体检机构准入便利,吸引优秀企业落户海南。
在推进优惠政策出台方面,《意见》关注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和国际合作交流。
推动将邮轮大副、大管轮由海南自由贸易港D类高层次人才提升为C类。
推动邮轮乘务员培训考试模式改革,探索实施“多考合一、一考多证”模式。
鼓励院校开展涵盖乘客服务和船舶安全要求内容的邮轮乘务员全链条培训服务。
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建立有别于现行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模式的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发证模式,研究规范游艇配员管理。
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化双边、多边合作,探索建立香港、东盟国家船员适任证书互认机制,扩大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执业范围。
建立外国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核发工作机制。
在完善权益保障体系方面,《意见》聚焦船员权益保障协作和身心健康。
推动建设海事劳工权益保障中心,深化船员权益维护合作机制。
继续深化海南船员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作用,在海口、洋浦设置船员劳动争议调解站点。
指导辖区海员外派机构完善境外突发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外派海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指导航运企业对船员进行心理辅导,扎实开展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切实保障船员合法权益。
在培育船员文化方面,《意见》着力船员职业荣誉感建设。
联合省总工会,常态化开展船员慰问活动。
组织开展向社会开放的船员主题活动,走进航海院校讲好“入学第一课”,开展“船员职业规划”教育。
开展海南“十佳船员”“诚信船长”评比,组织开展“海南省海员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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