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征求《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年修改通报)》(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国内海洋渔船安全和环保水平,我局组织起草了《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纳入了近年来渔船专项研究成果,修订了渔船通导设备配备要求。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msacgc2018@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
附件:
1.《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doc
2.《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4年修改通报)》(征求意见稿)简要编制说明.doc
3. 意见反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4年3月14日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