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能耗报告是《MARPOL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中明确的规定,有助于推进船舶的节能减排,保护大气环境,对我国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航运公司和船舶应按照《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能耗收集与报告,共同为船舶节能减排、加快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那船舶能耗数据需要怎么报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法律依据
记录格式
船舶能耗数据收集和记录要求是?
航次报: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应当在出港报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上一航次的船舶能耗数据。
月度报:以下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采用月度报告,于每月10日前报告上一自然月的汇总数据。
①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船;
②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航次的航行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船舶。
年度报:内河船舶应当于每年4月1日前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上一日历年的船舶能耗汇总数据。
船舶能耗数据报告的方式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报告:填报网址:https://zwfw.msa.gov.cn在“海事一网通办”点击→“执法监管”→“危防业务”,找到“船舶能耗报告”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船舶能耗报告。
法律责任
⭐1.船舶能耗数据未报告的:海事管理机构核查发现船舶能耗数据未报告的,依据《船舶能耗数据和碳强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督促内河船舶及海船在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2.船舶能耗数据报告明显错误的:海事管理机构核查发现船舶能耗数据报告的燃料消耗、航行距离及航行时间明显错误的,船舶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重新报送。
来源:岳阳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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