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事管理机构案件移送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规范海事管理机构查处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修订了《海事管理机构案件移送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fdcc@msa.gov.cn;
2.传真:010-65293484;
3.联系电话:010-6529317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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