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韩国***院(最高法院)对“世越”号客轮沉没救援不力案做出判决,维持二审判决结果:
裁定时任海洋警察厅厅长金锡均、前海警次长崔相焕、前西海海警厅长金秀贤、前海警警备安全局长李春宰等9人无罪。
▲资料图片:韩国***院 韩联社
***院表示,原审判决中不存在对违反公务中注意义务等法理的误解和漏判。
在一审中,法院指出:事发时,被告人难以认识到情况已到应立即指示船长下达疏散命令的地步,也很难预测船长等乘务员不采取任何救援措施。
被告人对重大伤亡事故救援体系不健全负有管理不周的责任,但也难以因此追究刑事责任。
检方特别调查组不服一审判决,决定提起抗诉。
今年2月,二审法院做出判决,法院认为:仅凭检察官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到达事故现场后未能采取引导乘客下船、下达下船命令等最佳方法进行救援指挥,不能认为被告人在业务上没有尽责。
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为无法证明金锡均等9人能预见并采取措施阻止惨剧发生但未采取,公务过失致死罪不成立,对此案作出无罪判决。
之后,检方不服继续向***院提起上诉,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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