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长江水位转换期,船舶防搁浅安全不容忽视
发表于 2023-10-23 20:08
近日,受水位转换期以及上游洪峰影响,镇江航段水位变化较大,流速明显增加,船舶操纵愈发困难,极易进入浅水区,造成搁浅事故。
搁浅是常见的水上险情之一,特别是在浅水区、弯道水域、狭水道、河口水域等发生较为频繁。
搁浅后处置不当,可能出现船体破损、断裂、倾覆、沉没、燃油泄漏,造成航道阻塞甚至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
镇江航段常见搁浅区域
1、三益桥航段#94黑浮北侧附近
2、太平洲捷水道上口两侧
3、大港临停区北侧
4、#100-#101红浮下行航路南侧
5、#100-#103黑浮上行推荐航路北侧
6、谏壁河口两侧
7、#105-1-#103红浮京杭运河小型船舶(队)上行专用航路南侧
8、#102-1-#103红浮京杭运河小型船舶(队)上行专用航路南侧
9、和畅洲北汊尹公洲上塔形沿岸标上游300米附近
10、#106-#108红浮京杭运河小型船舶(队)上行专用航路南侧
11、#113-#114黑浮上行推荐航路北侧
12、九曲河口两侧
13、新孟河船闸外侧
为减少船舶搁浅事故 保障航行安全
镇江海事提醒:
1、开航前加强对操纵设备、应急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及时根据水位变化控制船舶吃水,必要时适当减载,严禁船舶超载。
2、 应注意季节性水位变化影响,充分评估本船最大吃水与潮水情况,依据规定留足富裕水深,以安全航速航行,严禁长时间淌航导致失去舵效。
3、 驾引人员应提高安全意识,对航经水域的浅点以及风、流情况等要素全面了解,与浅水区保持安全距离。
4、应避免在多股交通流汇聚区域或航道转弯处会遇和追越,应充分利用航标、海图等加强对船位的核查,与危险水域浮保持船距,避免驶入错误航路或因紧急避让、风流影响驶入浅水区域。
5、 小型船舶在推荐航路、航道边缘或小型船舶专用航路航行时应走正航道,谨防偏离航道,切勿贪边航行。下行船舶严禁驶入京杭运河小型船舶(队)上行专用航路。
6、 船舶搁浅时,切忌盲目使用车舵,应按照应急预案开展自救,按规定显示相应的号灯号型,利用高频发布安全动态,勤测六面吃水,查清船舶搁浅底质,严防船体破损,并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舷外作业时应穿着救生衣。
7、 其他船舶航经搁浅船舶时,应当加强瞭望,注意避让,保持安全航距。
8、有关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引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船舶落实防搁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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