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已有100艘船舶在自贸试验区办理国际船舶登记
发表于 2023-09-27 17:13
9月2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人易继勇介绍了交通运输部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采取的措施和成效,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推动航运政策制度开放创新。
实现国际海运及辅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加强航运管理制度政策改革创新,下放管理权限,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开展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
允许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对自贸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开展入级检验业务,稳步推进法定检验开放。
二是创新设立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指导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了特殊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取消了船舶登记主体外资比例限制,优化办理程序,大幅压缩船舶登记办理时间。
截至2023年7月,已有100艘船舶、905万载重吨在自贸试验区办理国际船舶登记。
三是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一单制”。
深入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将116个项目列入创建名单,支持探索创新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模式。
指导相关自贸试验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先进案例和制度化成果。
四是积极支持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
推动洋山深水港区小洋山北作业区集装箱码头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
优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加注服务,上海港成为国内首个、全球第三个能为国际航行船舶提供保税液化天然气“船到船”加注的港口。
2022年,完成保税燃料油供油作业5903艘次,加注液化天然气船舶27艘次。
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试点开展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
五是加强改革创新经验总结评估和复制推广。
共分五个批次向全国复制推广21项改革措施,不断释放交通运输发展新动能。
易继勇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行业管理和服务改革创新,持续高质量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交通运输建设,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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