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君子有财 取之有道“
小偷小摸是***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案例是
3名船员一时贪念起
驾船***海上价值25万的平台设备
就为卖废品的区区2765块
沦为阶下囚
让人不胜唏嘘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禁渔期,天气燥热,渔民们大都在码头上无所事事。
7日晚,月黑风高,张三驾驶着他的小渔船在青岛海面上漂浮着。船上还有他雇佣的2名船员:王五、李四。他们驾船来到了101-3海区等处,采用驾船拉拖网的方法捕捞水产品。
10日晚,张三驾船来到灵山岛东侧7.5海里海域时,发现一个浮筏平台。王五、李四把船靠近平台后登上平台,发现平台上固定有一铁链子,还有一个金属架子,上面安装有24个角反射器(又叫雷达反射器,被广泛应用于军事、船舶遇险救生等领域),并且该平台还有绳子拴着锚沉到海底固定。
(图片来源网络“角反射器”)
张三提议将该平台拖回码头将上面金属架子等卖掉,李四、王五同意,后三人先用船上的“稳机”将铁锚升起,后用船将浮筏平台从原地拖走。
11日凌晨4时许,该三人用船把浮筏拖到码头,请人用气割机、氧气瓶等工具切割、用扳手卸将平台上的铝合金架子、24个角反射器及铁管、下锚用的铁链子一一拆了下来。
12日上午,三人将拆下来的东西拉到废品收购站,铝合金架子、反射器、铁管卖了2765块,580公斤的铁链子张三觉得出价太低,于是把铁链子拉回家藏了起来。
发现平台被盗,平台所有人报警。
6月15日,张三、李四、王五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随后被逮捕。
9月30日,检察院依法对张三、王五涉嫌***罪提起公诉。李四另案处理。
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5万余元。此外张三、王五还分别赔偿了2万元。
法院
审理认为
张三、王五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王五系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张三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王五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张三、王五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张三、王五均退赔被害单位损失,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张三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王五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海狮说法,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评论 (1人参与)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