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违法排放案例及其分析
1、案情简述
近日,海事执法人员在对某沿海航行船舶“申XXX”轮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船舶在航期间,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时,两次平均吃水分别为4.31米和3.31米,均未达到排放速率表最低吃水要求(4.5米)的违法行为。
此类违法行为在海事执法实践中是比较少见的。
《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速率计算书》&船舶初稳性数据
本案要求的排放速率中船舶最小吃水是4.5米,而该轮在两次排放过程中吃水均小于《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速率计算书》的吃水要求,导致违法排放。
2、相关定义
Part.1 生活污水
系指船舶上由人员或活的动物产生的污水,包括:
任何形式的便器的排出物和其他废物;
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以及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
装有活的动物处所的排出物;
混有上述排出物或废物的其他废水。
Part.2 集污舱
系指用于收集和储存生活污水的舱柜。
Part.3 最近陆地
系指划定其领海的基线。
Part.4 灰水
系指厨房洗涤、洗澡、洗衣和洗脸盆的排水,但不包括来自便器、医务室和动物处所的排水,也不包括来自货物处所的排水。
3、相关规定
船舶水污染排放控制标准
国 际 公 约
MARPOL《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中对生活污水的排放要求:
除客船外的船舶在所有区域排放生活污水以及客船在特殊区域外排放生活污水
1 除本附则第3条的规定外,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入海,但下述情况除外:
.1 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本附则所认可的系统,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或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粉碎或消毒的生活污水。
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或源自装有***动物处所的生活污水顷刻排光,而应在航行途中,船舶以不低于4节的航速航行时,以中等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订的标准(《船上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率标准建议案》)予以批准;或
.2 船舶所配备的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运转,该装置已由主管机关验证符合本规则所述的操作要求,且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
【小贴士】
关于船舶未经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速率标准的建议
2 定义
2.1 “扫水量”系指船宽×吃水×航行距离。
2.2 “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系指未经已获形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或未经粉碎或消毒的生活污水。
3 排放速率
3.1 最大允许排放速率为扫水量的 1/200,000(或 200,000 分之一),计算如下:
DRmax = 0.00926 V D B
其中:
DRmax为最大允许排放速率(m3 /h)
V 为船舶在该段时间的平均速度(节)
D 为吃水(m)
B 为船宽(m)
3.2 第 3.1 段中所列的最大允许排放速率指的是在任何24小时的时间段计算出的平均速率,或如果排放时间段小于24小时,在时间段内的平均速率,在每小时的基础上测量时可以超过,但不高于 20%。
国内技术规则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
第 5 篇 防止船舶造成污染/
第 5 章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定
5.1.3 生活污水的排放
5.1.3.1 除下述情况之一外,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入海:
(1)船舶在距最近陆地 3n mile 以外,使用经认可的设备排放经过打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 12n mile 以外排放未经打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论何种情况,不应将集污 舱柜中储存的生活污水或来自装有活动物的处所的生活污水倾刻排光,而应在船舶以不少于4kn 船速在航行途中,以中等速率进行排放。该排放率应按照有关标准予以批准;或
(2)船上装有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运转,且船舶在航行中,同时排出的污水在其周围的水域中不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使变色。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污水应满足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航海日志&轮机日志
航海日志和轮机日志上记录的两次排放情况
时间及位置
海图
两次排放情况在海图上的标注:
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位置距离最近陆地的距离满足要求(大于12海里)。
4、本案情况
以上是船舶排放生活污水的相关要求,船舶在航行途中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时,不但要注意排放时距离最近陆地(也就是是领海基线)的距离,还要注意满足经主管机关批准的《生活污水排放速率表》中船舶吃水和船舶航速的要求。
而《生活污水排放速率表》中的船舶航速、船舶吃水和排放速率的要求,也往往可能被船员朋友们忽视,在此特别提醒船员朋友们特别注意,并不是距离最近陆地(也就是是领海基线)12海里以外就可以随意排放的。
5、法律法规
Part.1 违法行为
船舶不按照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
Part.2 违反条款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Part.3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
环境保护靠大家,
愿我们共同携手,
共同保护环境清洁!
本期小编:凌桥海巡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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