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进一步加强船员服务行业管理工作任务来了
发表于 2023-07-13 17:50
为进一步加强船员服务行业管理,推动构建公平、良好、有序的船员服务行业秩序,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近日启动了船员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
系统梳理排查并整治船员服务行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违规或变相收费,提供虚假配员、虚假资历等损害船员权益、扰乱水上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严厉打击船员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船员服务行业市场环境,推动船员职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有力维护船员合法权益。
主要任务
01、开展船员培训入门“第一课”教育。
船员培训机构开设船员培训入门“第一课”课程,把船员管理法律法规、海事政务办理应知应会、甄别和防范不良船员服务行为、维护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及相关船员从业常识纳入船员培训入门“第一课”课程内容。海事管理机构加强船员培训入门“第一课”课程的监督检查。
02、集中治理船员培训招生过程中的不良船员服务行为。
督促船员培训机构切实遵守公开透明、诚信经营原则,主动对外公布培训招生计划、收费事项和报名方式,畅通招生报名渠道,便利船员查阅相关信息。鼓励船员培训机构直接招生,对通过船员服务机构招生的,船员培训机构要全面掌握与其合作的船员服务机构经营资质、收费标准、业务范围、商业信誉等信息,对发现收费标准不合理、显失公平、存在假借船员培训机构资质招生或资质不全等情形的,应拒绝合作并及时向所属海事机构报告。
03、全面排查治理海员外派机构违规收费问题。
全面排查、整治海员外派机构在服务海员过程中的违规收费问题,并督促海员外派机构和航运公司不得与未按规定备案的船员服务机构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不得因提供就业机会而向外派海员收取费用、不得克扣外派海员的劳动报酬、不得要求外派海员提供抵押金或担保金等。
04、结合现场执法活动重点排查船员来源。
结合船舶现场监督、船员履职活动检查、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等加强对船舶配员、船上见习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排查船舶配员来源,若发现航运公司与未按规定备案的船员服务机构合作的,或者收到有关投诉、举报的,要及时通报给船舶管理、公司管理职能部门,由其视情况开展航运公司附加审校,同时关联公司、船舶信用评价。
05、持续优化海事服务船员办事各项措施。
全面落实《海事政务服务规范》,不断优化并充分运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为船员提供优质服务。探索和出台更多的服务船员办事的新举措,进一步做好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站等服务船员办事措施的推广运用,努力打造服务船员数字化新阵地。
06、充分发挥船员权益保障各专门机构的作用。
畅通船员投诉、举报途径,发挥“船员之家”“船员权益维护中心”“船员权益保护工作站”等船员权益保障机构作用,切实有效维护好船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船员服务业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强化与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海事法院、公安、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发现的存在侵害船员合法权益、虚假宣传等行为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07、强化不良船员服务行为典型案例警示。
系统梳理、分析辖区近三年涉及不良船员服务行为的典型案例,及时通过“幸福船员”“中国船员””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警示;及时汇总上报资质齐全、按规定进行备案的船员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关备案业务信息,并开通其相应的业务权限,未备案的船员服务机构的业务权限要同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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