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水压力释放器,您应该知道的
发表于 2023-06-19 21:51
静水压力释放器是什么?
静水压力释放器(Hydrostatic release units)是用于系附于船舶的自由漂浮装置(如救生筏,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等)在船舶沉没或其他需要释放时能通过自动和人工方式释放的装置。
它能够在1.5-4米水深时,通过自动脱钩的方式使气胀式救生筏与船舶快速分离,进而救援遇险人员。其作为气胀式救生筏快速释放的关键,在船舶安检时,一直都是重点检查项目。
使用方法
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打开方式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是船员手动打开,适用于逃生时间比较充足时,船员通过手动打开静水压力释放器,使救生筏脱离绑扎带的束缚,接着手动去拉首缆使救生筏充气后自动打开;
第二种是自动打开,适用于船舶沉没速度较快时,救生筏随同船舶一起沉没,在到达一定深处时(一般不超过4米),静水压力释放器受到水压作用自动弹开,从而使得救生筏打开并脱离沉没的船体。
类型和原理
1、Thanne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
主要由进水孔、压缩弹簧和芯轴构成。其工作原理为当船舶遇难沉没时,海水由进水孔进入静水压力释放器的内部腔体,膜片受海水压力作用于压缩弹簧使芯轴内移。
同时,由于救生筏存放筒浸水后产生浮力,使吊钩受力而转动,带动保险钩旋转使得吊钩脱落。
2、Hamma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
主要由弹簧、膜片、刀片三部分组成。其工作原理为水由外部进入静水压力释放器的内部腔室,使得水压逐渐增大,膜片变形,将弹簧顶起松开,刀片释放并切断绳子,释放救生筏。
随后由于艏缆被拉紧,救生筏开始充气膨胀,红色易断环绳被拉断,救生筏完全脱离船体。
对比两种不同类型的静水压力释放器,传统的Thanne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因结构坚固可靠、可长期反复使用,从而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存在明显缺点,如定期需要对其进行检验、定期须对其进行拆解并更换零部件、长期置于海上航行环境中易腐蚀生锈甚至堵塞进水孔导致释放器功能失效等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因而在人工成本高昂的发达国家和地区,船东更倾向于选用工程塑料制的Hamma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
Hamma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虽然市场售价较Thanne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高,但其拥有更加轻便小巧的体积,不需要年检、不需要对其进行零部件的维修拆解组装,且不存在进水孔生锈造成堵塞带来的安全隐患, 并且安装上船后2-3年到期自动报废更换,使用体验更加简单方便。
Hamma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综合使用成本仍低于Thanner型长期的检修和维护人工费用,因而目前使用更为普遍。
连接方式
两种静水压力释放器的连接方式相同,以Hammar型静水压力释放器为例。
其中①为正确的连接方式,②和③为错误的连接方式。
①中, 静水压力释放器和易断绳是连接艏缆和船舶的纽带,一方面, 静水压力释放器和易断绳通过卸扣与艏缆连接, 另一方面, 静水压力释放器和易断绳通过地铃与船舶甲板相连。
当船舶遇到险情下沉时, 在水压作用下静水压力释放器会自动弹开释放救生筏,此时气胀式救生筏通过艏缆、易断绳与船舶甲板上的地铃连接,当船舶继续下沉,逐步增大的水压会触发气胀式救生筏自带的自动充气装置使救生筏充气膨胀弹开,同时易断绳在较大的拉力作用下也会断开,从而顺利完成气胀式救生筏的自动释放。
②中, 当船舶下沉使静水压力释放器自动弹开后,易断绳会受到救生筏的拉力而正常断开,但由于艏缆是通过卸扣与绑扎救生筏的卸扣 (蓝色) 连接在一起,而绑扎救生筏的卸扣 (蓝色) 与船体连接在一起,导致即使易断绳被拉断,艏缆还是与船舶相连,最终使救生筏随沉船被拖入海底无法释放。
③中,艏缆 (绿色) 通过卸扣与易断绳 (红色) 相连接,但并没有连接到静水压力释放器,这种连接方式在救生筏自动脱钩时能正常工作,但当需要手动脱钩时,由于救生筏的艏缆仅通过易断绳与船体连接,在救生筏被手动释放时可能由于易断绳的断裂导致救生筏漂走丢失。
相关法规要求
国际航行海船,SOLAS公约在1996年修正案第 III 章>B部分>第I节 (Reg.6~20)>第20条中第一次提出对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检验要求,在之后的修正案中一直未对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检验要求作出修改。SOLAS公约对静水压力释放器的定期检验提出如下要求:
静水压力释放器,除可自行调换的静水压力释放器外,应按下列规定检修:
(1)间隔期不超过12个月,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行时,主管机关可将此期限展至 17个月;
(2)在经认可的检修站进行检修,该检修站应胜任检修工作,备有适当的检修设施并仅使用受过适当培训的人员。
国内航行海船,《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对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检验要求发生了些许变化。
在2011版的《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提出:静水压力释放器,除可自行调换的静水压力释放器外,应按下列规定检修:
(1)间隔期不超过12个月,但外观检查无异常者,经同意可展期到17个月;
(2)检修工作应由本局认可的检修机构进行。
而到了2020年的《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则删减了对展期的许可,更改为:静水压力释放器,除可自行调换的静水压力释放器外,应按下列规定检修:
(1)间隔期不超过12个月;
(2)检修工作应由检修、检测服务机构进行。该机构应由船舶检验机构对其进行安全质量、技术条件的控制和监督。
常见安检缺陷
1.静水压力释放器的进水孔被堵塞;
2.静水压力释放器、首缆、易断绳的绑扎方式有误;
3.静水压力释放器的检验间隔期限超过规定期限。
海事提醒
静水压力释放器的外观型式虽然不同,但是其工作原理及绑扎方式都是一样的。
在此提醒船员朋友平时应认真检查救生筏静水压力释放器、首缆及易断绳,理解其工作原理及绑扎方式,以正确的方式来连接上述各部件,避免紧急情况下救生筏无法正常使用。
供稿 | 成 昊、张希停
编辑 | 林 飞
审核 | 贾亚伯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江苏海事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