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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问答
QUESTIONS & ANSWERS
疫情期间船员管理制度问答
各位船员朋友:
2023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了《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船员管理相关政策执行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2号),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船员管理相关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自2023年7月1日起,相关临时管理措施不再执行。为增进理解,小编整理一期船员关注问题,解答如下:
Q1:我是一名大副,准备于2023年7月20日报名参加船长适任培训,但在2018年7月21日到2023年7月20日这5年间只有14个月大副资历,但另外在2016年还有6个月的大副资历,请问可以满足船长适任培训的资历要求吗?
A1:可以。虽然参加船员培训所需水上服务资历有5年时限要求,但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计入时限,相应延长其计算时限。即时限计算为5年加上疫情影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
Q2:我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轮机长适任培训并取得培训已完成的证明,但在准备报名轮机长适任考试的时候碰到疫情,导致无法在培训证明有效期(1年)内参加考试,请问现在(2023年5月29日)还能报名参加轮机长适任考试吗?
A2:可以。虽然海船船员申请适任考试需要的“相应培训证明”为申请适任考试前1年内取得的相应岗位适任培训证明,但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计入时限,相应延长其计算时限。即2019年12月30日取得的“培训证明”,其最后申请考试的期限为2024年6月9日。
Q3:我于2019年3月在当地海事机构参加船员适任考试,但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及格,后来想补考的时候碰上疫情严重没能补考成,请问现在(2023年5月29日)还能补考吗?
A3:可以补考。船员适任考试补考时限为其原补考期限在疫情影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占用时间加3年。但是补考次数不能超过5次。
Q4:我于2020年5月15日疫情缓解时期在当地海事机构参加船员合格证考试,但不及格,后来想补考的时候碰上疫情严重没能补考成,请问现在(2023年5月29日)还能补考吗?
A4:可以补考。培训合格证补考时限为其原补考期限在疫情影响期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所占用时间加1年。即2020年5月15日的补考期限为2024年6月30日。
Q5:请问法规中写明的船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5年,由于疫情影响,是否有宽限的说法?
A5:船员考试全部科目和项目通过后,成绩5年有效期,时限计算为其船员考试成绩在疫情防控(2020年1月20日)前已通过考试的且有效期未满5年的,受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计入时限,相应延长其计算时限(疫情防控前的成绩时限加疫情防控后的时限有效期不超5年)。在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间考试通过的,考试成绩2023年6月30日起顺延5年有效。
Q6:我的船长证书2023年4月30日到期,办理再有效时发现近5年内只有9个月资历,请问能把5年前的资历算进来吗?
A6:这个就不可以了。因为申请证书再有效,所需要的海上服务资历,应是取得证书后与该证书有关的海上服务资历。如果取得该证书后不满足再有效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则可以通过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后,抽考的方式实现证书再有效。简要理解为“培训、考试相关时限可以宽限,即扣除疫情防控期,但相关条件和有效期不变”。
Q7:现在我手上的船员适任证书写着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是否意味着我的证书有效期自动加上受疫情影响的这段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变成2023年6月30日才到期?
A7:不是的,疫情期间仅2020年6号公告对有效期截止日期在 2020年1月20日至9月30日之间的船员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给予6个月展期,之后各通知和公告中均无展期,之后过期的船员证书过期时限均按正常时间计算。您的船员适任证书2020年9月30日到期,那么受疫情影响自动展期6个月,即2021年3月31日到期,而到2023年6月30日时您的适任证书已过期2年零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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