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5日,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月24日,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备忘录)秘书处通知各成员国备忘录从即日起取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临时措施,这标志着自此通常情况下我国将不再开展港口国监督远程初查工作。
为了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更好地履行港口国监督职责,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安全畅通,自2020年9月,我国在备忘录中率先启动港口国监督远程初查作为疫情期间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替代措施。
2021年3月,由我国牵头制定的《远程港口国监督检查指南》获得备忘录一致通过,于同年4月1日起港口国监督远程初查正式在备忘录21个成员国和地区内实施。
2020年9月以来我国共开展港口国监督远程初查5983艘次,发现缺陷12142项,161艘次船舶被滞留,滞留率1.33%,单船平均滞留缺陷数量2.03项,通过远程初查发现船检责任缺陷34项,涉及15个船级社。
开展远程初查有效地保障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港口国监督工作的不断不乱,保障了水上交通安全畅通,保护了水域生态绿色清洁。
下一步,港口国监督中国数据库中心将持续监控和分析未来我国PSC开展情况,观察停止远程初查对我国港口国监督工作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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