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载水管理
压载水的正确处理方式
科普|船舶压载水知多少
“压载水”,系指为控制船舶横倾、纵倾、吃水、稳性或应力而加装到船上的水及悬浮物质。
在船舶航行过程中,压载水可以使船舶在空载时保持一定深度的吃水而不至于倾覆;在船舶载货的状态下也可以用压载水在各压载舱之间的压载和调节,确定一定的吃水差或者平吃水(前后吃水差为0),保证船舶在特定的水域中顺利、安全航行。
压载水虽然为船舶航行提供了保障,但也对海洋环境产生了严重威胁。船舶压载水中含有大量生物,包括浮游生物、微生物、细菌甚至是小型鱼类以及各种物种的卵、幼体或孢子,这些生物随着船舶压载水排入新的环境中,成为外来入侵种。压载水还会传播有害的寄生虫和病原体,甚至可能导致当地物种的灭绝。
为了控制生物入侵、保护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
《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简称《压载水公约》)
于2017年9月8日正式实施
(2019年1月22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
公约附则对《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等文书的格式、压载水的处理标准均做了明确规定
这些你都了解吗?
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clean, productive, safe and secure”
01、压载水管理证书和压载水管理计划
常见PSC缺陷:
1,未持有有效的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公约第9.1(a)款)
2、证书未注明所用压载水管理方法详情:(压载水公约附录Ⅰ)
3、压载水管理计划未经船旗国认可;(压载水公约第 B-1 条)
4、压载水管理计划与证书所列压载水容量、压载水管理方法不一致;(压载水公约第9.2(a)款)
5、压载水管理计划中未包括压载水的管理和处理方法;(压载水公约B-1.2)
6、压载水管理计划未指定负责压载水管理的高级船员;(压载水公约B-1.5)
7、压载水管理计划未包含船员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非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未使用包括其中之一的译文。(压载水公约B-1.7)
02、压载水记录簿和压载水置换操作
常见PSC缺陷:
1,船上未配备压载水记录簿;(压载水公约第 B-2 条)
2、相关操作和信息(日期、船位、时间、水深、压载水容积、压载水操作等)未记录或记录不正确;(压载水公约附录Ⅱ-3)
3、进行压载水操作的高级船员未在记录簿上签字、每一页填写完毕后船长未签字;(压载水公约B-2.5)
4、因距离或水深等原因未按计划要求置换压载水,未在记录簿中记录;(压载水公约B-4.5);
5、记录簿格式与压载水公约附录Ⅱ不一致;
6、置换区域水深不足200米,置换位置距陆地小于50海里;(压载水公约B-4.1)
7、未按照压载水管理计划要求的方法置换压载水。(压载水公约第A-2条)
03、压载水管理系统
压载水公约D-3条规定,压载水管理系统须由主管机关根据IMO压载水管理系统导则(G8)进行型式认可,使用活性物质或含有一种或多种活性物质的制剂的压载水管理系统,还须由IMO根据该组织制定的使用活性物质的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程序(G9)进行认可。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分为“岸基试验” 和“船上试验”两个阶段。IMO认可包括基本认可和最终认可两个阶段。(型式认可证书并非强制配备和出示)
经处理后排放的压载水应满足公约D-2要求:
1. 最小尺寸大于或等于50微米的存活生物少于10个/m3;
2. 最小尺寸小于50微米但大于等于10微米的存活生物少于10个/ml;且
3. 指标微生物的排放不得超过:
(1)有毒霍乱弧菌(O1和O139)少于1菌落形成单位(cfu)/100ml或小于1cfu/g浮游动物样品(湿重);
(2)大肠杆菌:少于250cfu/100ml;及
(3)肠道球菌:少于100cfu/100ml。
04、中韩压载水互免协议
对于仅航行于中韩两国之间的船舶,如果航线水深不足50米、或航线距离我国目的港领海基线不足100海里的,可免除压载水置换管理(注意,免除的不是压载水处理装置)。对于无法按照公约要求进行压载水置换的上述船舶,应当在《压载水记录簿》中记录未进行压载水置换的原因。
目前暂无中日韩压载水互免协议。
05、相关建议
(一)熟悉MEPC.252(67)决议《压载水管理公约PSC监督检查导则》;
(二)管理好压载水管理证书和相关文书(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管理计划、压载水记录簿、型式认可证书、压载水报告表等);
(三)做好船员培训工作;
(四)按要求置换、排放压载水,并做好记录;
(五)做好日常维护,确保压载水管理系统工况良好。
信息来源 | 江阴海事
编辑 | 张一鸣
审核 | 贾亚伯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