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政策
天津海事局关于修改《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港水域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服务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建设,我局对《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的附件4《天津港高沙岭港区航道及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规则》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高沙岭港区航道及附近水域的船舶航行要求。
现将修订后的《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予以发布,自2023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天津海事局关于修改《天津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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