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擅自篡改船舶安检报告,结果…
发表于 2022-12-20 17:04
近日,南通海门海事处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对辖区检查时间窗口打开的船舶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一艘待检船舶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近一个月开展的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
案件经过
执法人员发现,根据系统显示,距该船最近一次船旗国监督检查开展时间已超过11个月,且船方提供的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在系统内无记录。细心的执法人员对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进行拍照取证后,未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即离开船舶。
随后,该处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船方提供的船旗国报告显示的签发单位,经过签发单位核查发现,该报告确实是海事执法人员签发,但是实际开展检查的时间是2022年1月10日,而非船方提供报告上显示的2022年11月10日。报告签发单位还提供了当时签发报告复写纸的复写页,显示该报告的正确检查时间确实是2022年1月10日。
执法人员随即返回该船,进行补充调查,在铁的证据面前,船主最终承认其为了逃避海事监管,擅自修改了上一次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上的签发时间,企图通过这种方式逃避检查,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有关条款对该轮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船舶什么时候可能会接受船旗国监督检查?
根据《船舶安全监督选船标准》,所有船舶依据船舶类别和历史参数,分为三类:高风险船舶、中等风险船舶和低风险船舶,相应风险等级的船舶检查时间窗口如下。
即低风险船舶在船旗国监督检查后9个月才会再次打开检查窗口成为可检船,中等风险船在检查后5个月会再次打开窗口成为可检船,高风险船舶在检查后2个月会再次打开窗口成为可检船,船舶在窗口期内未被检查,超出相应窗口期后会成为应检船,此时被检查的优先级会更高。此外,被实名举报需要反馈信息的船舶、重点跟踪船舶、交通运输部指定检查船舶为绝对优先级,不受检查窗口期的限制。
涂改船旗国监督报告违法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第三十六条 船舶应当妥善保管《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在船上保存至少2年。
第三十七条 除海事管理机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收缴《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或者在上述报告中进行签注。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涂改、故意损毁、伪造、变造、租借、骗取和冒用《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一)弄虚作假欺骗海事行政执法人员的;
(二)未按照《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或者采取措施的。
温馨提示
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海事主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对船舶实施的监督检查,能督促船舶落实安全和防污染要求。自觉接受并配合海事主管机关的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缺陷是船方应尽的义务,通过弄虚作假逃避检查,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信息来源 | 南通海事
编辑丨张国春
审核丨贾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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