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降雨量减少影响,长江镇江段水位持续走低,近日镇江最低水位仅0.37米(当地航行基准面),同比2021年1.19米下降68.9%,船舶在航行途中、锚泊过程中,均易发生搁浅险情,航经船舶请注意。
长江镇江段船舶易搁浅水域
(一) 长江#93-#95黑浮联线北侧推荐航路。
(二) 太平洲捷水道上口口门附近。
(三) 荷花池临时停泊区北侧。
(四) 裕隆洲口附近、长江#100-#101黑浮上行推荐航路北侧。
(五) 长江#100-#101红浮南侧水域。
(六) 谏壁河口口门附近。
(七) 长江#104-#105红浮联线南侧京杭运河小型船舶上行专用航路外侧。
(八) 和畅洲北汊尹公洲上塔形沿岸标上游300米附近。
(九) 长江#106-#108红浮联线南侧京杭运河小型船舶上行专用航路外侧。
长江枯水期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江苏海事局船舶航行富余水深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切勿贪边航行。
2、提前掌握水位、潮高等水文信息,密切关注水深变化,预留足够的富余水深,注意避开浅点水域,必要时使用测深仪测量水深。
3、船舶进出河口时,应绕开浮筒与浅点,拐大弯航行,与顺航道行驶船舶明确会让意图,谨慎驾驶。
4、船舶选择锚位时,应注意周边水深,警惕船舶偏荡,并与岸线保持安全距离。
5、开航前加强对操纵设备、应急设备的检查、保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及时根据水位变化控制船舶吃水,必要时适当减载,严禁船舶超载。
6、船舶发生搁浅险情时,切勿盲目动车,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开展自救,确认船舶情况,及时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并按规定显示信号,通过甚高频发布动态,选择有效方式脱离险情。
7、各码头单位应定期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扫测维护,对浅点及时进行清淤,确保水深满足靠泊要求。
8、有关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驾引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船舶落实防搁浅措施。
信息来源 | 镇江海事
编 辑丨王 雯
审 核丨贾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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