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北水域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场景使用问题集锦(第二期)
发表于 2022-11-14 14:36
来源:舟山海事
浙江海上智控平台“舟山中北部水域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场景已于10月28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广大用户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咨询申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多方面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使用平台,舟山VTS现汇总整理了近期收集到的热门问题,制作第二期问题答疑集锦,快来看看吧~~
请问,在外网选择申报通过T3基准线,前一个必选项需要选择哪一个航道?
您好,平台增加了“港区”的概念,先选择“港区”后再选择对应的航道、锚地,如申报通过T3基准线,在港区选项内选择北部港区,即先选择北部港区,再依次选择航道和报告线选项的相关内容。
请问,什么吨位的船舶需要申报特殊航道申请?
您好,大吨位船舶、大型拖带船组通过灌门航道、龟山航道时需要进行特殊航道申请。需要预约交通管制时间,配备拖轮护航,引航等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具体规定内容请仔细阅读《舟山灌门航道、龟山航道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点击此处可获取)。
请问,舟山中北部水域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的账号密码和宁波舟山港核心港区交通组织一体化的是否一致?
您好,目前,用户都是登陆浙江船舶交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不涉及到两个账号的问题,用户在进行舟山中北部水域交通组织一体化申请时,需通过新入口申报,新入口页面位置如图所示。
请问,用户进入系统找不到T4基准线,如何申请?
您好,请从新的系统接口进入,港区内选择北部港区,航道和报告线两个选项内皆会有T1-T4基准线,即可自行选择申报。
请重点讲解下定点锚位冷却期?
为防止定点锚位在个别用户之间相互流转,影响定点锚位使用的公平性,目前已在平台内设置定点锚位冷却期功能,已在定点锚位锚泊的船舶用户申请提前离锚,其他用户不可直接申请该定点锚位,目前,系统内设置3小时的冷却期,待冷却期结束后才可申请该锚位,或者在下一个窗口期申请。例如某轮0900时起锚离开,该锚位进入冷却期,即使该锚位处于申请窗口期,用户也无法申请,该锚位待冷却期结束后才能申请,或者进入下一个申请窗口期。
请问,交通组织平台APP里未显示舟山中北部的报告线,该如何申报?
你好,新平台APP还未上线,请通过电脑端进入网页版申报,待后续新版APP开发好之后会及时发布通知,方便用户使用。
请问新造船、试航船如何在平台内申报?
你好,平台内目前没有新造船舶资料,系统也不支持用户自行添加。
目前,如果用户遇到系统里没有资料信息的新造船、试航船或者船舶资料信息有误又无法更正的,请电话联系舟山海事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并发送相关船舶资料信息,通过线下办理的方式来进行申报。
传真:0580-2263590
电话:0580-2060726
待系统完善后可通过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答疑电话:0580—2060726、
15381360076
(08:30—12:00
14:00—17:00)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舟山海事,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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