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员外派业务“放管服”改革的通知
发表于 2018-06-21 16:09
各海员外派机构,各直属海事局: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更好地服务我国航运业发展,降低企业制度***易成本,现就进一步深化海员外派业务“放管服”改革通知如下:
依法取得从事海员外派业务许可的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向任一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申办相关业务。
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应对海员外派机构申办业务提供便利,进行业务权限确认,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于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通报该海员外派机构外派业务许可机关,并在船员管理系统予以记录,暂停该海员外派机构6个月网上办理业务的便利,发生两次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禁止其网上办理业务。
对于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海员外派机构,由做出许可的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应当依法撤销海员外派机构资质,办理海员外派机构资质证书的注销手续。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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