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是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最终执行者,对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环境负有直接责任。特别是当下,海员需求旺盛,正规海事院校毕业学生计划从事和正在从事海员职业的人数不能满足海运行业的需求,造成船员市场供不应求,同时也滋生了非适任非专业人员非法从事海运工作的现象。
本文重点就船员适任证书及值班检查要点进行介绍,督促船舶按照标准定额配备有专业技能的合格船员。
1、船舶概况
2、检查情况
2022年6月某日,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XX”轮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两名工作人员均未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该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执法现场(配图与本案无关)
3、处理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南疆海事局决定对该轮立案调查,督促未持证人员离船,同时要求船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定额配备合格的船员。
船员证书及值班检查详解
1、定义
船员证书是指按照国内法律、法规及STCW公约要求,由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认可合法持证人在相关种类、航区、吨位、推进功率和推进方式的船舶以所指定的责任等级和功能从事航行服务的证书。包括: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船员健康证书、船员服务簿等。
船员值班是指为全面履行公约,加强海船船员值班管理,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防止船员疲劳操作等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的行为。
2、检查要点
1.船员持证是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配员要求,所持证书是否适用于船舶的航区、种类、吨位或主机种类功率,人证是否相符。
2.船员证书填写是否规范。
3.船员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年龄是否符合要求。
4.本年度的船员违法记分是否超过15分。
5.在特殊种类船舶上服务的船员是否持有相应的特殊培训合格证书。
6.核查健康证书“主治医师声明”的最后一栏,检查船员适于职责是否有限制。
7.值班规则是否张贴在易见之处。
8.检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无线电台日志、车钟记录簿、船长夜航记录簿是否按要求记录。
航海日志
9.靠泊期间是否按照值班规则安排值班人员。
10.靠泊期间是否悬挂相应号灯、号型。
11.是否违反船员工作、休息时间相关规定。
12.船员值班期间,体内酒精含量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开展酒精测试
13.开航前,值班人员体内酒精含量是否超过规定的标准。
3、常见缺陷及检查依据
1.无船员适任证书、所持的船员适任证书过期,持转让、买卖或租借的船员适任证书以及所服务的船舶的航区、种类和等级以及所任职务超越所持船员适任证书限定的范围等,擅自上船服务的。
处理建议:应作为滞留缺陷,并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船员条例》第五条 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
2.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携带船员职务证书。
处理建议:开航前纠正,并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船员条例》第十六条 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携带本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3.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处理建议:开航前纠正,并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船员条例》第七条 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船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实际配员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的。
处理建议:对中国籍船舶,应当禁止其离港直至船舶满足本规则要求,并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值班规则》第十一条 航运公司和船长应当为船舶配备足够的适任船员,以保持安全值班。
5.船员有拒绝或者阻挠检查人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的。
处理建议:应作为滞留缺陷,对责任船员进行违法记分,并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或者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法人员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拒绝或阻挠检查人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的;(二)弄虚作假欺骗检查人员的。
6.对船员未有效履行值班、未有效履行操作规定的缺陷、未如实填写匿改法定文书的缺陷。
处理建议:开航前纠正,对责任船员进行违法记分;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船员条例》第七条 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或《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一百二十八条未按照要求履行值班职责。
7.对船员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或者携带违禁物品。
处理建议:开航前纠正,对责任船员进行违法记分;情节严重的,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船员条例》第七条 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8.船员值班期间,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
处理建议:开航前纠正,对责任船员进行违法记分,并进行立案调查。
处罚依据:《船员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 船员不得酗酒。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四小时内禁止饮酒,且值班期间血液酒精浓度(BAC)不高于0.05%或呼吸中酒精浓度不高于0.25mg/L。第一百二十七条 航运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防止船员酗酒和滥用药物。船员履行值班职责或者有关安全、防污染和保安值班职责的能力受到药物或酒精的影响时,不得安排其值班。
9.50总吨以上中国籍船舶不按规定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
处理建议:责令立即改正,对责任船员进行违法记分。
处罚依据:《船舶升挂国旗管理办法》第五条 下列中国籍船舶应当每日悬挂中国国旗:(一)5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二)航行在中国领水以外水域和香港、澳门地区的船舶;(三)公务船舶。
执法现场
4、船员管理相关法规汇总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3.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4.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
船员适任证书相当于大学生的学历证明,意味着持证人员接受过相关的专业培训并培训合格,具备一定的海上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对于船舶安全管理、操作和航行安全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船员适任证书及值班的检查,历来是海事管理机构的检查基础和要点,作为船舶务必严格按照标准配备有专业技能的合格船员,作为船员务必通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并培训合格,为个人安全和船舶安全负责,切勿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供稿 | 于启明(石化大队)
编辑 | 陈建辉(危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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