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国内海洋渔船检验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国内海洋渔船的检验,保证国内海洋渔船安全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条件,保障国内海洋渔船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检验与发证相关内容的基础上,补充完善了渔船图纸审查、质量证明、技术状况声明等制度,优化了小型渔船检验项目,形成了《国内海洋渔船检验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gc@msa.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附件2 《国内海洋渔船检验规则(二次征求意见稿)》简要编写说明.doc
附件3 意见反馈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2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内航行海船安全和环保技术水平,推进航运业绿色低碳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在船应用、客滚船载运锂电池电动汽车要求、高速客船安全管理技术文件、船员舱室设置等效免除、船舶无障碍设施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gc@msa.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简要编写说明.docx
附件3意见反馈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2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服务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进一步提升内河船舶安全和环保技术水平,推进航运业绿色低碳发展,我局组织制定了《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新建船舶能效设计指数要求、高速船配备培训手册等内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gc@msa.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 《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2年修改通报(补充征求意见稿)》简要编写说明.doc
附件3 意见反馈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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