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2日是
我国第14个全国防灾减灾日
5月7日至13日为
防灾减灾宣传周
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为
减轻灾害风险
守护美好家园
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小编整理部分险情事故案例,希望船员朋友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引以为戒。因为防患于未然的价值远远大于发生事故后的经验教训。
船舶断缆险情
2021年3月31日1347时许,靠泊在太仓华能电厂码头#1泊位的孟加拉籍“S”轮(载运约47600吨煤炭由印度尼西亚开往太仓)受急涨潮水的影响,所带缆绳受力不均,前后6根缆绳断开,造成“S”轮失控漂航至#8红浮上游推荐航路内,占用航道1.5小时。
预防措施
1、及时调整缆绳受力
随装卸货进度及潮水的涨落,值班人员及时调节缆绳,保证各缆绳受力均衡。
2、增加带缆数量
船舶靠泊作业时系上尽量多的缆绳并使之尽量均匀受力,而且前后分配应合理,靠落水头,船艏缆应重点增加;靠涨水头,则应加强船尾系缆。
3、使用合格缆绳
对缆绳的质量和数量进行强制规定,对质量差的缆绳,禁止使用,对于老化、磨损严重的缆绳要及时更换。
4、定期维护导缆装置
为防止缆绳摩擦船体造成断缆,可对受摩擦部位包以帆布或其它耐磨物质。
5、采用码头备缆
码头上应备有足够粗的缆绳,大潮汛期期间,船舶涨水头的方向要强制带上。
6、抛锚和备车
可根据实际水域情况(部分码头前沿禁止抛锚),在外舷抛一拎水锚,利用锚抓力,可减轻流对缆绳的作用力。在急流来临前备车,急流时动车顶住,也可减轻系缆受力。大风浪期间,也可采用拖轮顶靠的方式。
汛期水上安全
2017年7月4日0535时,华中航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华航荣X”轮(船长189.99米,载重吨40569吨,吃水10.5米)在长江100#浮附近上行过程中,受和畅洲下口横流影响,船头向左迅速偏转,该船采用右满舵无效,船舶冲向南岸,该船采取抛双锚紧急措施,最终仍然碰撞大港四期集装箱码头,造成码头以及靠泊在该码头的“润发X”轮和“梦港X”轮不同程度受损。
预防措施
1、做好汛期风险防范
提前掌握拟经航段的航道、通航环境信息,正确选择船舶航路,规范车、舵使用,防止盲目操作引发船舶翻沉、触碰岸壁。高度关注洪峰过境信息,提前做好安全防范。
2、应对恶劣极端天气
及时收集水位(流量)、气象、地灾等安全信息,提前做好安全防范,服从海事部门现场管控,防止冒险航行导致事故。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机舱油(电)路、消防救生、系泊系缆等关键部位和设备检查,特别要注意高温、台风等极端天气时段应对,警惕船舶火灾、断缆走锚。
4、严守公共通航秩序
认真落实分道航行规则、定线制规定、避碰规则等有关通航规定,落实了望、甚高频联系等避碰要求,注意靠离码头、进出锚地(停泊区)期间的驾驶操作,充分考虑洪水期水流对船舶操作的不利影响,严防抢航、开“哑巴船”导致碰撞。
5、加强货物载运管理
合理根据拟经航段航道维护水深、船舶状况进行货物装(配)载,确保船舶具备抵御洪水冲击的足够的稳性和浮力,避免因装载不当引发船舶翻覆。严格落实绑扎规定,防止货物滑移、集装箱落江。
6、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船员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日常教育,防止人员意外落水,防范技能不熟引发事故险情。
横越碰撞险情
2021年03月29日2058时许,“F”轮(船长93米,由苏州现代货箱码头驶往长江江苏段停2水域)由南向北横越航道过程中,在长江#7红浮下游附近水域,与沿下行通航分道下行的 “J”轮(船长146米,由南京驶往大连)发生碰撞。事故造成“F”轮左舷中前部水线附近船体破损进水,所载集装箱全部浸水,后在抢滩过程中沉没;“J”轮球鼻艏局部凹陷变形。
预防措施
1、航行船员
横越船舶上任职的高级船员应充分了解太仓段的通航情况,充分评估横越风险,严格遵守定线制规定,熟练掌握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服从交管安排,运用良好船艺,谨慎驾驶操作。船长、轮机长在夜间、恶劣天气、汛期等高风险时段,应亲临指挥,确保安全。
2、引航机构
引航机构要强化引航员管理,做好引航员的培训工作,关注引航员思想动态,避免出现不安全的引航行为,坚决杜绝“情绪”驾引。引航员应保持与船方、海事管理机构的沟通协调畅通,尊重船长、服从监管,充分了解被引领船舶进出江、横越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督促船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3、航运公司
航运公司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船舶横越行为管理纳入体系,细化横越操作须知,制定横越行为操作要点,明确相关措施要求。建立船舶运营和管理人员奖惩考核制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防止重点岗位人员不适岗、不适任。
4、码头公司
码头公司应加强计划、调度人员的培训,确保熟悉太仓段的水文、气象等基本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船舶作业计划,严格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交通管制措施,杜绝管制期间违规调度船舶横越的行为。
5、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应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船方提供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太仓段的通航概况、码头公司的作业须知,保证船方提前充分了解。对于首航太仓的船舶或首次在太仓段驾引的人员,应督促其责任方开展首航评估,将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不允许因不了解监管要求、不熟悉水域特点等麻痹大意情形,造成事故险情发生的情况出现。
6、辅助作业船舶
辅助作业船舶应提前与船方做好沟通工作,充分掌握船舶特性,驾引人员风格和习惯,熟悉规划的横越路径,预估横越时机和局面,提前到位。辅助作业过程中,应保持与海事管理机构和船方的通讯畅通,协调配合,保证指令执行到位,切实发挥好辅助作业船舶的作用。
7、航经太仓船舶
航经长江太仓段的船舶,应严格遵守定线制规定航行,VHF、AIS、移动电话等要确保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随时做好接收海事管理机构的提醒讯息、与横越船舶沟通协调的准备。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瞭望,注意横越船舶动态,与横越船统一会让意图,提前采取减速、停车等有效措施协助避让,坚决避免出现紧迫局面甚至紧迫危险。
信息来源 | 太仓海事
编辑| 姚晓坤
审核 | 贾亚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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