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昨天(5月23日)下午17时许,深圳海事局公布了两起海运事故的调查报告!
其中一起为“深圳“4.16”“Y”轮人员坠落受伤事故调查报告”,另一起为集装箱沉没,67个货柜落海事故。
船员从船头跌落至码头受伤事故
深圳海事局通告显示:2022年4月16日1038时许,茂名市XX航运有限公司所属的“Y”轮(船长52.8米,船宽8.8米,型深4.08米,总吨498,总功率218KW,干货船,船籍港茂名,空船)在赤湾港#4泊位(概位22°28.7’N,113°52.7’E)靠泊过程中,一名船员从船头跌落至码头,导致其右手手腕骨折,头部等部位皮肤磕破流血。
未造成其他损失。
▲事发现场图
经过调查取证后发现,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为:“Y”轮水手张某健在船舶靠泊带缆期间操作不当,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手提重物(碰垫)站在船首的外边缘平台,导致在船舶靠泊码头并反弹时失足跌落至码头。
张某健在靠离泊作业时未穿戴安全鞋、安全帽和救生衣,未对自身的安全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加重了跌落事故对其自身造成的伤害。
除水手操作不当的原因外,“Y”轮船长张某庆在船舶靠泊时,未充分考虑船舶空载、吹拢风等不利条件对船舶靠泊作业的影响,未能采取适当的措施使船舶平稳靠泊;
而且对船员安全作业疏于管理,对船员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未能及时制止纠正。
此外,事发时的拢风气象条件对船舶的靠泊作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以下是该事故责任认定书:
集装箱沉没,67个货柜落海事故
深圳海事局通告显示:,2021年11月8日0425时左右,广州市FH船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集装箱船“穗XXXX8”轮装载集装箱67个(其中重箱59个,空箱8个)从中国香港开往顺德北滘途中,在矾石水道F5#标西侧水域发生自沉事故。
事故造成船舶沉没,67个船载集装箱落海,无人员伤亡和水域环境污染(截止目前,已成功组织打捞59个落水集装箱,仍有8个集装箱漂失未找到),直接经济损失490万元,构成一般等级事故。
▲事故船打捞出水
经过调查取证后发现:“穗XXXX8”轮机舱花铁板下,左舷高位海底阀箱锈穿,船舶机舱进水导致船舶艉部纵倾进而货舱进水,船舶储备浮力丧失,是船舶沉没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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