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去年十月被扣了10分,请问这扣分期限是要到今年的十月才算一年,还是到今年就又重新起算了?扣满多少分应参加强制培训,该如何培训?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办法》,船员累计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船员在一个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
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及以上达到15分,或在连续2个周期内分别达到40分的,最后实施船员违法记分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责令其参加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考试内容除理论部分外,还包括船员适任能力考核。
参加法规培训的可向最后实施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名,船员适任能力考核由签发船员适任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问:请问任职需满足12个月资历,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答:您好,系统涉及到的相关资历时间参照公约规范标准,月系指日历月或由少于1个月的时间段所累积成的30天。
例如,某船员的第一段资历是2月5日到4月9日,按日历月的计算公式:2月5日到3月4日算1个月,3月5日到4月4算1个月,4月5日到9日算5天,累计共2个月5天。
该船员第二段资历是5月10日到8月17日,按日历月的计算公式:5月10日到6月9日算1个月,6月10日到7月9日算1个月,7月10日到8月9日算1个月,8月10日到8月17日算8天,累计共3个月8天。
则该船员的资历计算应为2月+3月=5月,5天+8天=13天,合计5个月13天。
问:请问如何开通账户向海事局申请适任证书呢?
答:您好,按照2020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进实施船员服务便利工程”工作安排,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船员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发布之日起,开通船员电子申报系统帐户时,取消现场个人信息采集,船员自行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远程开户。
此前已完成船员个人信息采集并成功开户的船员,帐户仍可正常使用,无需另行开通。
开通账户以后进行登陆,选择个人办事--船员管理--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在线办理,这样就会自动跳转到海员电子申报系统了。
问:请问服务簿上的“船员服务资历”写错了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船员服务簿首页填写要求,《船员服务簿》的各项内容,都必须准确无误,不得谎报或涂改。
船员服务资历必须能真实地反映船员的水上资历,不得弄虚作假。
服务资历填写页面应保持清洁平整,不得污损,由于笔误填错时,应该注明该行无效,另起一行填写。
如果是任职表现写错不需修改。
问:请问通过吨位(功率)提升的考试后,是否需要见习才能换取适任证书?
答:您好,根据“20规则”表注要求,申请适任证书的航区扩大、吨位或者功率提高的,可以免予船上见习。
但申请总吨或者功率提高至 3000 总吨或者功率3000千瓦及以上适任证书的船长和管理级高级船员在理论考试通过后,应当在相应航区的3000总吨或者功率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见习相应的船长或者管理级高级船员职务3个月,并在船上见习记录簿中记载。
因此是否需要见习取决于您申考证书的总吨或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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