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各地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措施
发表于 2022-04-15 15:35
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政策信息公开,便利船方和船员操作,现将各地报送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受理单位、程序要求、审批时限、联系方式等信息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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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链接如下:
https://www.msa.gov.cn/page/outter/special/chuanyuanhuan***ce.jsp
舟山市
一、受理单位
舟山市海上疫情管控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1)上船船员换班方案
2)国际航行船舶境内港口船员换班情况表
3)船员健康申明卡
4)上船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
5)上船船员疫苗接种症明
6)上船船员核酸检测报告
2.换班下船:
1)离船船员换班方案
2)国际航行船舶境内港口船员换班情况表
3)入境人员信息汇总表
4)船员健康申明卡和健康码
5)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
6)离船船员“14+7”去向表。
三、简要流程
1.船东及其代理公司根据国际航行船舶更换船员需求,形成相关书面信息材料,提交至船员换班线上审批系统。
2.海关根据相关要求对拟更换船员实施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海关审核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放行决定,并批注意见。
3.海事、边检、港航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拟更换船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放行决定,并批注意见。
4.船东及其代理公司根据各部门批注意见按照规范要求实施船员换班作业。
四、审批时限
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换班地区发生疫情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
因本市发生疫情导致隔离资源不足等特殊情况。
六、联系方式
舟山市海上疫情管控工作专班:0580-2067282;
定海区海上疫情管控组:0580-2820265;
普陀区海上疫情管控组:0580-3660038;
岱山县海上疫情防控组:0580-4373220;
嵊泗县海上疫情防控组:0580-5089372;
金塘管委会海上疫情管控组:0580-8058192/0580-8055131;
新城海上疫情管控组:0580-8804918/0580-2061270(投诉);
六横海上疫情管控组:0580-6080726
温州市
一、受理单位
温州市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
2)《换班上船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等;
2.换班下船: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
2)《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等。
三、审批流程
1.拟换班船员的航运公司或海员外派机构根据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换班和救助需求,由船东或代理单位填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际航行船舶业务联系单》向各单位申报。
2.海事、海关、边检按照相关要求对拟换班船员排查、审核,签注意见。
3.海港防控工作专班根据海事、海关、边检签注意见,形成最后签注意见。
4.船东及代理单位根据各部门签注意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船员换班作业。
四、审批时限
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换班地区发生疫情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
因本市发生疫情导致隔离资源不足等特殊情况。
六、联系方式
温州市专班:0577-88865701/0577-89591857;
洞头区国际船舶船员换班工作联络组:0577-63386277;
乐清市专班:0577-61576518/0577-61520527
台州市
一、受理单位
台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等研判工作小组。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1)上船船员换班方案;
2)国际航行船舶境内港口船员换班情况表;
3)换班人员信息汇总表;
4)上船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
5)上船船员疫苗接种证明。
2.换班下船:
1)离船船员换班方案;
2)国际航行船舶境内港口船员换班情况表;
3)换班人员信息汇总表;
4)航行轨迹(始发国、中途停靠国);
5)靠岸港码头泊位。
三、简要流程
1.船东及其代理公司根据国际航行船舶更换船员需求,形成相关书面信息材料,提交至船员换班专班。
2.海关根据相关要求对拟更换船员实施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海关审核相关信息,作出是否放行决定,并批注意见。
3.海事、边检、属地防指根据相关要求对拟更换船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放行决定,并批注意见。
4.船东及其代理公司根据各部门批注意见按照规范要求实施船员换班作业。
四、审批时限
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换班地区发生疫情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
因本市发生疫情导致隔离资源不足等特殊情况。
六、联系方式
台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等研判工作小组:0576-88488908;
椒江区海港口岸防控工作专班:0576-88685102;
玉环市口岸疫情防控组:0576-87282853
宁波市
一、受理单位
市海港工作专班办公室和属地边检部门。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1)换班上船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
3)船员14天内行程码和健康码以及抵达登轮港口或换班上船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
2.换班下船:
1)《船员船上隔离健康记录登记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
3)换班下船船员核酸检测报告。
三、简要流程
1.船方或船舶代理在船舶抵港前24小时提交换班要求申请,市海港工作专班办公室和浙江边检总站宁波指挥部按要求对船公司或代理公司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2.属地海关对换班人员实施健康排查(对换班下船船员实施核酸检测)和行李物品检查,检查结果无异常的,船员方可登轮或上岸。
3.边检部门按要求对国际航行船舶换班上船或下船船员做好人证对照和行李物品检查、办理换班船员出入境手续。
4.公安部门做好现场秩序管理和对换班下船船员赋码工作。属地防控办(属地海港专班)落实离船上岸人员的闭环转运和后期隔离工作。
四、审批时限
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换班地区发生疫情被列为中高风险地区;
因本市发生疫情导致隔离资源不足等特殊情况。
六、联系方式
宁波市专班:0574-89382505/0574-89189041/0574-89382560(投诉);
镇海区专班:0574-86259392;
象山县专班:0574-65989395;
大榭开发区专班:0574-89283219/0574-89283396;
北仑专班:0574-89285495
烟台市蓬莱区
一、受理单位
蓬莱区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提交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海员证号码、拟任职务、换班船舶、上船时间、船舶下一目的港、健康状况、14天内航行轨迹和旅行史、山东省健康通行卡(绿码)、3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疫苗完全接种证明,抵达换班地的交通方式、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材料。
2.换班下船:
提交上一港口检疫证明、船舶前10个挂靠港信息、《船员健康记录登记表》、离船时间、目的地、返程交通方式等材料信息,船舶入境前一港口或地点有船员换班,或在入境到港前14天内有船员换班的,还需提供船员换班信息及换班登船船员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副本。
三、简要流程
由船员所属公司通过代理公司向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提出书面申请。
报疫情指挥部审批,蓬莱海关收到复函后登轮采样,送检为阴性后办理下船手续。
办理下船手续后,换班下船船员由口岸工作专班通知公安局和交运集团负责接送至隔离点。
做好接送换班下船船员专用交通车辆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四、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特殊情况下隔离能力不足。
六、联系方式
蓬莱区口岸专班:0535-5608099/0535-5642535(投诉)
烟台市龙口市
一、受理单位
海港口岸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上船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海员证号码、拟任职务、换班船舶、健康状况、疫苗接种信息、上船时间、船舶下一目的港、抵达换班地的交通方式、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材料;
2.换班下船:
船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海员证号码、船上职务、所在船舶、健康状况、防护措施、离船时间、目的地、返程交通方式、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材料。
三、简要流程
由船员所属公司通过代理公司向海港口岸工作专班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书面申请审核无误后回复,海关收到复函后登轮采样送检为阴性后地方卫健部门安排人员登轮采样检测为阴性后办理下船手续。
办理下船手续后,换班下船船员接送和服务保障工作由市委指挥部交通联防组负责,并按规定做好车辆视频监控及消毒工作。
四、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内。
五、予换班的理由
特殊情况下隔离能力不足。
六、联系方式
龙口市口岸专班:0535-8858957/0535-8858958(投诉)
烟台市莱州市
一、受理单位
莱州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14天内航行轨迹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船员换班上船计划》
3)换班上船船员14天内的行程码、健康码、疫苗全程接种证明及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上船船员需提报)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船员换班离船计划》
5)《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
6)船员合同(下船船员需提报)
三、简要流程
由船舶运营者(船舶代理)在靠港3天前通过烟台莱州海事处向市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市指挥部收到申请2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莱州海事处通报口岸专班成员单位。
莱州海关经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医学排查措施排查无问题的,由莱州边检站验核证件,办理相关下船手续。
下船船员通关后由市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安排专用救护车“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四、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特殊情况下隔离能力不足。
六、联系方式
莱州市口岸专班:0535-2297635/0535-2222515(投诉)
烟台市海阳市
一、受理单位
海阳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海员证号码、拟任职务、换班船舶、上船时间、船舶下一目的港、健康状况、14天内航行轨迹和旅行史、山东省健康通行卡(绿码)、3天内核酸检测报告、疫苗完全接种证明,抵达换班地的交通方式、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材料;
2.换班下船:
1)《船员船上健康记录登记表》
2)离船时间、目的地、返程交通方式等材料
三、简要流程
由船员所属公司通过代理公司向市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书面申请审核无误后内回复,海阳海关收到复函后登轮采样,送检为阴性后办理下船手续。
办理下船手续后,换班下船船员接送和服务保障工作由市委指挥部交通联防组负责,并按规定做好车辆视频监控及消毒工作。
四、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特殊情况下隔离能力不足。
六、联系方式
海阳市口岸专班:0535-3308751/0535-3302670(投诉)
烟台市
一、受理单位
海港口岸工作专班。
二、申请材料
1.换班上船:
上船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海员证号码、拟任职务、换班船舶、健康状况、上船时间、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材料信息;
2.换班下船:
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护照海员证号码、船上职务、所在船舶、健康状况、防护措施、离船时间、目的地、返程交通方式、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等材料信息。
三、简要流程
由船员所属公司通过代理公司向海港口岸工作专班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书面申请审核无误后24小时内回复,海关收到复函后登轮采样送检为阴性后方可办理换班手续。
换班下船船员接送和服务保障工作由烟台港集团负责,并按规定做好车辆视频监控及消毒工作。
下船船员办完手续到达国际旅检厅后,由芝罘区委指挥部负责转运至入境船员集中隔离点。
四、审批时限
24小时内。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特殊情况下隔离能力不足。
六、联系方式
烟台市海港口岸专班:0535-6743201
潍坊市
一、受理单位
潍坊港口岸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组。
二、申请材料
1)船舶管理公司向船舶代理出具的委托声明(委托函)
2)船舶管理公司出具的换班申请(应包含船名、船籍、本航次航程安排、船上人员情况、在潍坊港装卸货情况、靠泊泊位及在港时间、上下船船员简要信息等)
3)下船船员详细信息(一人一表)
4)船舶近期航程(应至少提报1个月以上航程)
5)证明信(证明船员劳动关系、身份信息、国内住址、近期行程等)、在船外籍船员情况(可在换班申请中详细说明国籍、登船时间等信息)
6)在船船员名单(应包含登船时间)
7)上一境外港口离港证等。
三、简要流程
1.由船舶管理公司出具书面申请材料,通过船舶代理分别提交潍坊港地方联防联控机制、海关、海事、边检等部门;除涉及人身安全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情形外,应在船舶达到潍坊港锚地前三天提交申请。
2.潍坊港口岸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组收到船舶代理提交的换班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初审,转报潍坊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3.潍坊港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组收到潍坊港口岸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组报告后,进行审核、批复。
四、审批时限
一般应在收到正式书面申请后3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五、不予换班的理由
包含但不限于:
1.因国内疫情或其他原因,潍坊港隔离点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转,暂时不具备接收能力;
2.船员、船舶管理公司、船舶代理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挑衅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明显疫情输入风险隐患的;
3.交通、海关、海事、边检等部门认为船舶、船员、船舶管理公司、船舶代理等有其他违规行为,对船员换班持明确反对意见的;
4.船舶或船舶管理公司被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部门通告,明确要求暂停受理换班申请的;
5.国家、省、地方联防联控机制或行业主管部门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现状,明确要求暂停潍坊港船员换班的。
六、联系方式
潍坊港口岸入境人员疫情防控组:
0536-5128579/0536-757219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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