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DSS功能要求
至少2种船对岸报警;
接收岸对船遇险报警;
发送和接收船对船遇险报警;
发送和接收搜救协调通信;
发送和接收现场通信;
发送和接收定位信号;
发射和接收海上安全信息;
船对岸一般通信;
船对船一般通信。
照明及标识
每台无线电装置应:
配备独立于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可靠地、永久布置的电气照明,为操纵无线电装置的无线电控制台提供足够的照明。
清楚地标明船舶呼号,船舶电台识别码及适于无线电装置使用的其他代码。
设备配备要求(通则)
每艘船舶应设有:
1、VHF DSC and it’s WR(watch receiver)
2、VHF radiotelephony
3、SART or AIS-SART
4、NAVTEX receiver
5、EGC receiver(or HF direct-printing telegraphy receiver )
(* EGC is not required for ships engaged within NAVTEX service area only)
6、406 MHz EPIRB
设备配备要求(按海区)
(* EGC is not required for ships engaged within NAVTEX service area only)
连续值守要求
每艘船舶在海上时,应保持连续值守:
1、VHF:DSC CH70、电话 CH16
2、MF:DSC 2187.5KHz
3、MF/HF:DSC 2187.5KHz、8414.5KHz、(4207.5KHz、6312KHz、12577KHz、16804.5KHz中至少选一)
4、SES :应对卫星岸对船遇险报警保持连续值班。
备用电源要求
每艘船舶应设有一个或多个备用电源,当船舶主电源或应急电源故障时,向无线电装置供电,以便进行遇险和安全通信。
供电范围:
-VHF
-MF或MF/HF或SES
供电能力:
1 如其完全符合第II-1/42或43条所有相关规定(包括向无线电装置供电),1h;和
2 如其不完全符合第II-1/42或43条所有相关规定(包括向无线电装置供电),6h。
维护要求
双套设备(Duplication of equipment)
岸基维修(Shore-based maintenance)
海上维修(At-sea maintenance capability)
.A1、A1+A2海区三选一
.A1+A2+A3、A1+A2+A3+A4海区三选二
双套设备的配备要求
A1海区:VHF DSC
A1+A2海区:
•VHF DSC
•MF DSC or SES
A1+A2+A3海区:
•VHF DSC
•MF/HF DSC or SES
A1+A2+A3+A4海区:
•VHF DSC
•MF/HF DSC
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使设备保持有效的工作状态,以确保符合公约规定的所有功能要求的情况下,只要船舶能实施所有的遇险安全功能,则SOLAS/CIV/R4.8条所要求的用于提供一般无线电通信的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应视为该船舶不适航,或作为使船舶滞留在不易提供维修设施的港口的理由。
GMDSS检查要点
1、需核查的文书资料
国际无线电安全证书
EPIRB年度检测证明
GMDSS日志
电池维护保养记录
预定航程的ITU出版物
GMDSS岸基维修协议
GOC证书
2、天线
保持无锈和接触良好,保持有效绝缘。
3、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的容量是否满足要求(1h或6h)。
4、EPIRB
符合GMDSS设备性能标准,外观良好;
确认电池和静水压力释放的有效日期;
按设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自检测试;
壳体上的船舶信息是否标示清晰。
5、SART
符合GMDSS设备性能标准,外观良好;
确认电池的有效日期;
进行效用试验。
(如果船舶配备自由降落式救生艇,一个SART应放置在救生艇中)
6、双向VHF
数量足够,符合GMDSS设备性能标准,外观良好;
必须配备应急电池,平时不准开封;
双向无线电话效用试验;
检查电池的有效期。
7、VHF
符合GMDSS设备性能标准,外观良好;
内置船舶信息及实时更新信息准确;
效用试验效果良好;
DSC保持良好值守;
此外,VHF/DSC应与GPS连接。有直接接入和手动输入两种。若因特殊情况或设备故障而采取手动方法接入,应至少每四小时输入一次船位
8、MF/HF
符合GMDSS设备性能标准,外观良好;
内置船舶信息及实时更新信息准确;
效用试验效果良好;
DSC保持良好值守;
此外,MF/HF DSC应与GPS连接。有直接接入和手动输入两种。若因特殊情况或设备故障而采取手动方法接入,应至少每四小时输入一次船位。
9、INM-C站
符合GMDSS设备性能标准,外观良好;
启动备用电源进行测试(PV test, Link test)。
检查通信人员掌握编辑电文、发送电报、进出网、选择洋区、修改日期和时间、调出ID码等功能的熟练程度。
10、NAVTEX
符合GMDSS设备性能标准,外观良好;
检查NAVTEX收到的信息,启动自检功能测试。
11、应急照明
是否配备独立于主电源和应急电源的可靠地、永久布置的电气照明。
12、操作性检查
负责船员是否熟悉GMDSS设备的测试与操作,是否熟悉掌握电文编辑、发送电报、更改洋区等操作。
浅谈GMDSS功能设备及其操作性检查
GMDSS的设备包括卫星船站、数字选择呼叫终端(DSC)、窄带直接印字电报装置(NBDP)、中高频、甚高频遇险通信系统、海上安全报文播发系统及其接收设备(NAVTEX)、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双向无线电话等。
这些设备的操作性检查分二个部分:
第一:船上是否配备合格的持证人员;
第二,检查对设备的保养、工作性能和操作熟练程度。
一、专业持证人员
持有一级和二级无线电电子证书的人员,可在A1、A2、A3 和A4航区的船舶上任职,持有普通操作员证书的人员只能在A2和A1航区船舶上任职,持有限用操作员证书的人员,只能在A1航区船舶上任职。
对电台专业人员的要求:
1.专业持证人员的等级与船舶航行海区必须一致。
2.电台专业人员的定时值班守听和无线电记录应记载事关对海上人命安全具有重要性的无线电业务的一切事件,并符合无线电规则的要求。
3.抄报有关航行警告(有NAVTEX免)。
二、GMDSS功能设备的有关操作性检查
1.卫星船站(SES)
卫星船站根据标准的不同可分为A、B、C、M站。每个船都各自有自己的识别码,目前A站、C站比较普遍。C站的识别码是9位,A站的识别码是7位。卫星船站的操作性检查要求:
(1)卫星船站应急电源常开,机器处于稳定工作状态,随时可以和外界进行联络。
(2)除M站外,卫星船站都有存储器所存原始记录,可确认设备工作情况。
(3)遥控报警按钮应设有保险装置,并用中英文注明警报,防止误报警。
(4)要求电台专业人员操作,查看菜单是否正常显示。
(5)卫星船站有自检功能,可由电台专业人员操作,对各测试项目进行测试,并由打印机自动打印,测试结果显示OK,即证明正常。
(6)船船应有”遇险船舶船长操作GMDSS设备指南”,有关人员应熟悉指南的操作程序,并将指南张贴于驾驶或无线电室明显之处.
2.数字选择性呼叫终端(DSC)
数字选择性呼叫终端设备(DSC)必须是与中频、高频、甚高频收发信机结合起来使用,是MF/HF/VHF通信设备的一种终端,它具备遇险报警、遇险确认和遇险转播的功能,同时也具有选择性呼叫、值班守听和船舶查询等功能,DSC有三种类型:
A型设备 能满足CCIR493-4技术特性和CCIR541-3操作特性中所有功能的设备;
B型设备 是一种简化设备,适用于中小型船舶装载要求,仅用于VHF和MF波段;
C型设备 在VHF设备上附加一个DSC编解码器,工作在VHF70频道上,专用于发射/接受遇险报警。
有关DSC操作性检查要求:
(1)有一个特殊的音响报警和可视指示,这种报警和指示不会自动消失,并能保证只有人工才能复位。
(2)船舶驾驶位置通常应设有启动和进行遇险和安全通信的装置。
(3)中高频DSC装置应能使用备用电源。
(4)DSC设备应处在常开机状态。
(5)可采用手控方法将信息输入DSC设备,形成完整的呼叫(应答)序列。遇险性质有9种可以作选择输入,遇险频率应不少于二种,可以滚动接收,对所有被选频道应在几秒钟内扫描一遍。
(6)对手编序列可以进行验证和修改。
(7)要求电台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来确认设备的工作情况和操机的熟练程度。
3.窄带直接印字电报终端(NBDP)
窄带直接印字电报装置是以岸船、船舶之间,使用中波/短波频率从遇险和安全及一般电信为目的小型收发报装置,它主要是以电话形式来进行呼叫联络。
有关DSC操作性检查要求:
(1)能单独或成组工作,并提供ARQ、FEC、DIRECT、CW等多种工作方式。
(2)具有无人值守自动操作的功能。
(3)可要求电台专业人员进行报文编辑、存储、发射等操作,来确认设备工作情况和电台专业人员的操作熟练程度。
4.海上安全报文播发系统及其接收设备(NAVTEX)
NAVTEX应能自动接收、选择和储存,并打印所需有关安全信息。目前对船上的NAVTEX的操作性检查要求:
(1)能抑制不需要的非强制性通知。
(2)NAVTEX有一个自我检测功能,它能检测估计接收信号的质量、信息处理部分和打印机是否正常工作的装置,可要求专业人员操作示范。
(3)接收的报文要清楚连续。
(4)打印纸要备足。
(5)能拒收已经正确接受的报文。
5.应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
应急无线电示位标是一个包括发射机、电源及天线在内的水密浮体。它的主要功能是利用本身发射的射频信息来表示自己的存在状态及位置,以便搜寻它的接收装置能发现它。
在GMDSS中,使用三种应急无线电示位标:
(1)在INMARSAT系统中,工作在1.6MHz上的L-波段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
(2)在COSPAS-SARSAT系统中,工作在406MHz和121.5MHz两个频率上的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
(3)使用甚高频VHF的70频道的VHF应急无线电示位标。
对应急无线电示位标的操作性检查要求:
①300总吨以上国际航线船舶及1600总吨以上国内航行船舶应配备(1600总吨以下国内航行船舶1999年2月1日前配备)。
②有良好的水密性能。
③电池有效期为4~5年,每两年检查维修一次(实际上电池可储存8~10年)。
④释放器和水密胶圈有效期一般为二年。
⑤应急示位标用浮力短索系于艇筏上,但不准用绳索将其与船舶栏杆捆绑在一起。
⑥示位标开关固定插销应处于保险状态。
⑦安装位置的上方或周围不应有妨碍示位标自动起浮的物体。
⑧平时开关应处在“自动”档位置。
⑨查阅编码记录(或报告)了解示位标的识别是否与本船实际相符。
⑩必要时,可以通过试验测试示位标的工作性能。
6.艇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
艇筏甚高频双向无线电话用于救生艇筏之间,救生艇筏与船舶之间及与救助单位之间的现场通信。
目前]对甚高频双向无线电话的操作性检查要求:
(1)水密性能要完好。
(2)除16频道外,至少设有另外一个以上的工作频道。
(3)原配电池的储存寿命至少为二年,电池容量应保持充足。
(4)双向电话外部应标明及电池失效日期。
(5)甚高频双向无线电话由专人负责保养及携带。
7.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
搜救雷达应答器是发生海难时用于进行搜救的寻位装置。GMDSS中的搜救雷达应答器工作于9GHz频段。应答器与搜救船只或直升飞机上的9GHz导航雷达相配合构成一个寻位系统,这种寻位系统有助于在搜救作业中尽早发现遇难幸存者或救生筏。
对搜救雷达应答器的操作性检查要求:
(1)装有防止意外启动的装置。
(2)按交通部无办字[1995]5号文件规定,船舶每季每一航次做一次测试记录。
(3)救生艇筏应备有安装固定雷达应答器的设施,应答器的天线位置距水平面1米以上。
(4)雷达应答器的开关处有一测试档,测试时应有灯光指示。
(5)雷达应答器上应有操作说明及电池有效期,一般电池有效期为5年。
(6)在10米深水处,雷达应答器至少能保持5分钟不进水 ;在浸入水中条件下,受到45度热冲击能保持水密。
(7)绳索的作用应能系于个人或艇筏上。
(8)用船上9GHZ寻航雷达对雷达应答器进行试验,雷达荧火屏上应出现有规则的直线亮点,应答器的启动应限制至于几秒种内,以免对其它船用雷达造成干扰。
(9)明确专人保养雷达应答器,在应急情况下有专人携带。
(10)雷达应答器所有表面都呈桔黄色。
船舶驾驶员通导管理应知应会
一、 二副日常管理职责:
1、负责本船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和广播系统的技术管理,做好无线电通信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修理以及无线电导航设备的管理和修理工作,努力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地使用和保养无线电通信导航设备。
3、正确执行现行的国内国际各种电信规章制度。
4、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他危险情况时应保证在电台值班,弃船时应携带无线电通信日志和电台执照,按船长的命令离船。
5、只能受理经船长或政委签发批准的电话、电传和传真、E-MAIL。
6、负责AMOS通信和船舶局域网的维护工作,并做好国内、国际通信资料的保管和修改工作。
7、按规定统计通信费使用和通导设备维护情况,汇总报公司通导业务。
8、负责电台蓄电池、变流机和各种天线的日常清洁、检查、养护工作,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做好蓄电池室(箱)、备件库的清洁工作;负责电台蓄电池的充、放电。
9、负责保管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物品帐册;负责备件、工具、物料、仪表的登记、保管、盘点和报销。
10、按有关规定保管电台文件、资料、报底、报稿、统计报表、修理帐单和申请购物单,并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11、负责船舶开航前做好航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纠正,并报告船长。
12、船抵港前做好通导设备自查工作,抵达港口后按规定填报通信导航设备开航前检查报告表。
13、航行中应每天查阅无线电通信日志和报底电稿,检查电台一天所做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并设法纠正。
14、直接负责通信导航设备的管理和检修,通导设备修理时应在场,当设备修复签收时要进行验收,必要时在修理报告上标注。
15、拟定有关设备的备件、工具、物料和仪表的请领审购计划,经船长审批后报报告公司通导业务。
16、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通信设备,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记入无线电通信日志。
17、特殊海况和特殊航区(如冰区、寒冷地带),应随时检查设备、器材及周围环境,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外部天线、EPIRB、仪器探头等)
18、负责做好PSC检查准备工作;防止误报警。
二、 管理内容:
1、电台执照 电台执照应存放在电台内便于立即取下携带和出示检查的位置,并由二副负责保管。电台执照的有效期限,国旗为三年;香港旗一年;其它为四年,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及时向公司通导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更换。
2、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由船长负责统一保管。在证书检验过程中,二副要现场操作设备配合检验。
3、GMDSS岸基维修协议、设备产品证书和示位标(EPIRB)年度检验报告及GMDSS改造资料由船长统一保管,二副要根据有效期提前三个月申请更换。
4、ITU文件。包括无线电信号书;GMDSShandbook;《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电台的呼号和数字识别表》Manualfor use by the maritime mobile and available maritime mobile satellite services;《无线电定位和特别业务电台表》List of call signs& numerical identities;《海岸电台表》List ofcoast stations;List ofradiodetermination & special services stations;《无线电规则》Radio regulations;《船舶电台表》List of ship stations;以上资料都要按时更新,增加补编。
4、无线电通信日志由持适任证书的值班驾驶员填写,船长每月检查并签字。时间一律采用世界协调时UTC;有关通信记录尽量采用英文或英文缩写,如属必要可用中文注明。以航次终了为界,航次开始时另起页填写。
无线电通信日志应记载的内容:
填写船舶规范和无线电证书情况,指明无线电设备配备方案。当选择岸上维修时,指明维修公司。
填写二副的资料。船长指定的在遇险时负责通信的无线电人员,要在合格的人员中指明。如有不同,还应指明负责设备试验、检查和记录日志的人员。
设备试验和检查的详细情况及充电记录。
每周检查VHF DSC和MF/HF DSC呼叫情况。
每月检查双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雷达应答器情况;进行备用电源供电试验。
每季度试验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情况。
每天检查应急电源和电瓶情况。
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摘要,主要包括日期、时间、相关船舶的详细情况和位置。
有关无线电业务的重要事件的记录。
航次开始和终了期间的船舶动态,包括航线、开航、抵港、抛锚、移泊、过运河、修船等内容的时间和地点。
处理正常通信业务的情况,包括各类窄带直接印字电报、单边带无线电话、数字选择性呼叫、卫通电传、电话和传真、E-MAIL等通信业务的来往情况记录。
记载接收到的气象报告、气象传真图、航行警告和紧急信息。
航行期间,每天正午船位、天文钟时间、船时更变、气象状况,以及航经国际日期变更线等情况。
5、交接班内容主要包括:
电台执照、岸基维修协议书、通导设备产品证书(存船长处)、船舶电台设备核定表、通导设备修理、检测报告、电台登记文件、ITU文件、必备的图书资料以及各种图纸、说明书、业务技术学习资料、参考文献等。
各类在规定保管期限内的报稿、报底、无线电通信日志、各种通导设备使用试验登记簿和通导设备维修保养登记簿。
无线电信号书等电台业务通信资料及修改情况。
按照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开机试验所有通导设备,了解设备技术状况、性能、特点、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掌握GMDSS设备的遇险报警程序、试验、操作和防止误报警的方法;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应急电源、船舶电源供电线路、开关;详细交接通导设备的天线状况和布线;详细交接EPIRB电池、释放器的有效期。
详细介绍航线上通信情况;有关岸台和卫星地面站的工作特点;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气象预报、气象传真的播发台工作特点,使用频率等情况;
介绍有关国家的PSC检查情况。
清点全部通导设备备件、工具仪表和各类打印纸等物料,了解本航次申请的备件、物料情况。
将开航前急待解决的问题交接清楚。
公司各种通电和管理通报。
按上述内容交接后,应在无线电通信日志上注明文件、设备交接情况,存在或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交接双方签名并由船长加签。
填写交接班报告书一式二份,一份留船,一份上报公司通导主管部门。
对修船和长时间停航的船舶,在接到开航计划时,要在开航前三天进行通导设备全面检查。
三、 值班制度
1. 船舶在航行期间的值班要求
MF DSC(中频数字选呼)2187.5KHz值守机和VHF DSC(甚高频数字选呼)CH70频道值守机24小时开机保持不间断守听,值守机与接收天线应处于良好的连接状态。接收到报警,二副和值班驾驶员应及时进行处理。
2 驾驶台VHF应保持在CH16频道24小时连续值守,应及时处理有关接收到的呼叫。
3 MF/HFDSC值守机,要求在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2187.5KHZ和8414.5KHZ上24小时值守,另外还要在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4207.5KHZ、6312KHZ、12577KHZ 和16804.5KHZ中的一个频率上保持不间断收听,也可在这些频率上全部扫描值守。发生报警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4 装有INMARSAT-A、B、C、M标准船站的船舶,应保持船站常开,以确保海岸地球站向船舶转发的遇险报警能及时收到。如果接收到岸站的遇险转发信息,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驾驶台蜂鸣器保持常开。
5 保持NAVTEX接收机和EGC接收机常开,并根据船舶航行的具体海域,随时接收相关岸台、岸站播发的气象预报、区域航行通告、沿海航行警告等海上安全信息。
6 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每周与附近台试验和测试一 次MF/HF DSC呼叫,包括与收发设备和应急电源连控的试验。
7 按照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每天在本船两部VHF DSC之间进行VHF DSC CH70测试呼叫,
8 每月至少试验一次救生艇筏双向无线电话设备并检查电池使用情况(备用电池不能拆封);每三个月至少试验一次卫星应急无线电示位标,每月至少试验一次搜救雷达应答器。
9 根据船舶航行海域、地理位置和海岸电台开放的业务情况,将DSC常规扫描接收机预置在目的港和船籍港海岸电台数字选择性呼叫的相关频率上保持不间断守听(如果开通DSC业务的话)。
四、 通信业务
遇险通信:可以使用VHF DSC、MF/HF DSC、INMARSAT船站、卫星EPIRB等设备,选择最快最有效的报警手段发送报警信号。船长全面负责应急通信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能直接熟练地使用船舶应急设备,包括使用卫通船站、GMDSS组合电台、VHF;二副直接负责卫通船站、GMDSS组合电台等应急设备;紧急无线电示位标(EPIRB)的使用操作直接责任者为二副,弃船时负责携带到救生艇筏上;VHF和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的使用操作直接责任者为三副;弃船时由二副、三副各负责携带一台SART到救生艇筏。双向甚高频无线电话(TWO WAY VHF),弃船时由船长、大副、三副各负责携带一只。
一旦发生遇险误报警应根据误报警的影响范围及时消除影响,按照误报警处置原则立即向船旗国政府主管部门及所在洋区的RCC发出取消误报警报告,同时报船公司主管部门。
1、 VHF 。CH16、CH70DSC呼叫频道、CH06航空与与船舶电台进行的通信(船舶航行于我国沿海和内河水域)、CH13航行安全有关的船舶对船舶
2、 NBDP进行船到岸、船到船无线电传(也称窄带直接印字电报:NBDP)通信时,应使用ITU划分给海上的无线电传频率(详见无线电规则附录18、附录32、附录33及其有关说明。海岸电台开放的无线电传工作频率可在无线电信号书第一卷中海岸电台的业务中查找。从船台经某一岸台进行窄带直接印字电报通信时,应注意守听此岸台的通报表,以免漏报。船台初次经由某一岸台给用户发电传时,应告知岸台操作员船舶国籍、呼号、选呼号、帐务结算机构帐号等资料,
3、 INMARSAT A站、B站应对准静止卫星。在不同海区可以使用太平洋(POR)、印度洋(IOR)、大西洋东(AOR—E)、大西洋西(AOR—W)四颗卫星。除特殊情况或正在频道上工作外,卫通船站应保持守听。INMARSAT-C站应入网登记(LOG IN),并保持常开状态;关机时应先退网(LOG OUT),再关机。
4、SSB海岸电台开放的单边带电话工作频率可在无线电信号书第一卷海岸电台表中查找。
5、DSC船舶应根据信号书与开放国际业务的岸台测试DSC,具体工作频率也查阅信号书。如岸台对DSC未予以确认,船台应至少相隔5分钟后再重新发送呼叫。如果呼叫仍未成功,应至少相隔15分钟后才可重复DSC呼叫。必要时使用SSB***岸台。
HF工作频率:8414.5KHZ 4207.5KHZ 6312KHZ 12577KHZ16804.5KHZ
MF2187.5KHZ、HF 8414.5KHZ和VHF CH70(156.525MHZ)三个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是必须要强制值守的。我司船舶电台DSC扫描接收机,一般能对中高频6个DSC遇险安全呼叫频率全部值守。
船岸DSC呼叫操作步骤
I. 将组合电台收、发天线设置好;
II. 将组合电台工作种类设置为F1B方式;选择合适的DSC呼叫频率,调谐发射机。
III. 根据设备的操作程序,编辑DSC电文:
(1) 呼叫类型:一般是单台呼叫;
(2) 被呼台号码:9位MMSI数字码;
(3) 优先等级:SAFETY(安全);
(4) 随后通信方式:无线电话或者无线电传;
(5) 约定后续通信频率:如果是呼叫船舶电台,应约定后续通信用的工作频率;如果是呼叫海岸电台,可不建议通信频道,海岸电台将在DSC收妥确认中指定一个空闲的工作频道;
VI. 发送DSC呼叫。
对一个单台的DSC呼叫,在DSC呼叫序列的最后一般选择“RQ”标志。接收台收到后,将人工或者自动发回一个带“BQ”的DSC收妥序列,然后收发双方人工或者自动地转到约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频率上进行通信。
五、 通导设备
1、通信设备:中高频收发信机(组合电台包括SSB,DSC,NBDP)、气象传真接收机、甚高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增强群呼接收机)、卫通A(B、M、F)站、航行警告接收机(NAVTEX)、卫星紧急无线电示位标、双向无线电话、保安报警设备(SSAS)。
2、无线电导航设备:航海ARPA雷达、雷达应答器、GPS、AIS、VDR。
3、电航仪器:陀螺罗经、测深仪、计程仪、磁罗经。
4、 其它设备:船令广播设备,备用电源,天线。
GMDSS船舶通信设备配备标准(双套设备)
GMDSS船舶导航设备配备标准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五章规定,即使下列主要设备发生故障,如未能在港口修复,港口国不得滞留船舶,船舶也不得随意推迟开航、拒绝开航或任意改变航线靠港修理:
1. 当电罗经故障,磁罗经工作正常时;
2. 一台雷达故障,另一台雷达可以工作时;
3. GPS设备发生故障时;
4. 卫通C站发生故障,MF/HF发信机设备工作正常时;
5. 卫通A站发生故障时;
设备管理注意事项:天线、馈线、拉索、卸克、导滑轮、固定环磨损超过三分之一者应予以更换;防止雷达波导管碰损或内部积水;随时注意卫星船站天线是否完好,卫星船站天线罩是否密闭;每周检查蓄电瓶组一次,应保持电解液高出极板1~1.5cm,酸性电瓶电解液比重应为1.23~1.28(常温下),电瓶配制酸性电解液时,应用瓷器或玻璃器具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切勿将水倒入浓硫酸中;碱性电瓶电压应不低于26V;每季度用兆欧表检查组合台天线对绝缘电阻:一般天气不小于10兆欧,高湿天气不小于1兆欧;每季度应对GMDSS设备、卫通船站、航海雷达、无线电测向仪等设备天线进行清洁维护,并检查各设备接地是否良好。
申请修理设备电报要包括设备型号,故障现象,自检数据,船舶动态,代理情况性能
INMARSAT-C(PV TEST)的检测内容有:
(1) 岸到船信息传输测试;
(2) 船到岸信息传输测试;
(3) 船到岸遇险报警测试。
启动PVT试验后,系统一般自动选择岸站进行这项试验。试验项目一般都自动完成,有些项目可能要船站操作员进行有关操作。PVT试验成功后,岸站会向船站发回一份确认电报,报告实验结果。
在PVT试验期间,船站将提示操作员发一份遇险报警测试电文。如果操作员在2分钟内没有按下遇险报警按钮,船站会自动发送一份遇险报警测试电文。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船站操作人员再发送遇险测试电文,否则INMARSAT系统会将你重发的遇险报警测试电文作为真正的遇险电报处理,送到有关的RCC,并作出救助响应,造成误报警事故,这点务请船站操作人员注意。
EPIRB 示位标的电池使用年限为4年,电池的容量能保证EPIRB连续工作48小时。电池的更换日期要标注在示位标上指定的位置。EPIRB设备安装在驾驶室外两侧或罗经甲板处,装置上方无任何遮挡物,周围环境保持干燥,注意支架的锈蚀情况。设备外壳标明船名、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及电池、释放器有效期。
SART遇险报警之后,可将搜救雷达应答器从容器中取出并开启,使之处于“STAND BY”状态,以随时响应搜救船舶或者飞机3CM导航雷达的脉冲触发。SART在使用时,尽量安置在高处,以提高作用距离。平时雷达应答器安装在驾驶室内两侧门边墙上各一台。当船舶配有自由降落式救生艇时,其中一台必须安装在该救生艇内。设备外壳标明船名、呼号及电池有效期。
搜救雷达应答器内部电池在待命状态下操作使用96小时, 然后在应答(工作) 状态下连续工作8小时, 使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启动搜救雷达应答器的时机。
六、 PSC检查内容
1、 所有证书齐全,在有效期以内(见上述证书管理)。文件资料最新版本或修改到最新。
2、 要熟练掌握GMDSS通信业务,重点是收发遇险报警、误报警的处理,关键是英文口语交流。
3、 到港前最新的DSC测试记录要保留,以及EGC、航行警告、气象传真图,必要时可是出示给检查官证明设备良好。
4、 要求任何一个持GMDSS证书船员操作设备(从船长到驾助都可能被抽检):用电台应急电瓶直流进行组合电台的DSC测试或者NBDP联系、SSB呼叫;用直流电测试卫通C站的PVT,遇险按钮的安装和防误报警的措施(保护盖和警示标志);两部VHF DSC互相呼叫;EPIRB、SART、双向电话的测试(有时检查官自带设备进行测试),电池和释放器的有效期;
5、 通信设备状况:GPS信号输入组合电台、C站、VHF;电台应急电瓶的电压、工作电流,电瓶间工作环境。
6、 罗经甲板所有天线的保养情况,不得有腐蚀,松动。
7、 电航设备的性能检查,注意ARPA雷达磁控管的使用时间,超过5000小时就要及时更换;X波段雷达是必备雷达;电罗经的维护和保养,如TG5000和TG6000要每一年清洁碳刷;球需要四到五年更换一次。
8、 AIS、VDR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注意事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表示及时整改,紧急情况可以马上联系代理安排修理;靠港前出现的故障及时告通导科,安排修理的情况向检查官说明突发故障已安排(目前澳大利亚和美国还要求提前报告给港方);到港前要充分进行自查,所有GMDSS设备进行测试;熟悉公约要求和通信业务,英语交流能力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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