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关于船舶稳性相关缺陷的探讨与研究
发表于 2022-01-11 17:00
本期导读
在船舶营运过程中,船舶稳性是驾驶员重点考虑的一大要素,在船舶营运过程中,相关参数经常变化,如果驾驶员不能够准确地把握船舶稳性,将对船舶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因此,船舶稳性一直以来都受到国际海事组织、船旗国、港口国以及船级社的重点关注。
典型案例
案例一:
某外轮,散货船,龙骨安放日2008.08,总吨8574,PSCO在2021年11月11日通过远程视频检查时要求大副使用装载仪模拟计算本航次离港稳性时,大副回答船上没有装载仪,每次离港都通过手动人工计算离港稳性。经过同船长、大副反复确认本船没有装载仪后,PSCO据此认定该轮没有安装装载仪不满足公约规则的要求,其中涉及缺陷描述如下:
06109 THE VESSEL UNINSTALLED LOADING INSTRUMENT 30-70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XII章第11条要求
1.船长150米及以上的散货船均应配备装载仪,该装载仪应能结合本组织所通过的建议案,提供主船体梁的剪力和弯矩资料。
2.1999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长150米及以上的散货船,应不迟于1999年7月1日之后船舶进行的第一次中间检验或定期检验之日符合第一款的要求。
3.在2006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长度小于150米的散货船,应装配能提供船舶完整状态下的稳性资料的装载仪。用计算机软件计算稳性应获得主管机关的批准,并应提供用于测试经批准的稳性资料的标准工况。
案例中的该船建于2008年8月,按照公约要求应安装能提供船舶完整状态下的稳性资料的装载仪。用计算机软件计算稳性应获得主管机关的批准,并应提供用于测试经批准的稳性资料的标准工况。
船方对这个缺陷表示认可,根据PSCO的建议,公司会同船级社找到符合本船参数以及各种装载工况的装载仪,进而满足公约要求。经PSCO复查,确认缺陷已经得到纠正后,允许船舶开航。
案例二:
某外轮,散货船,龙骨安放日2008.11,总吨2967。PSCO在2021年10月远程视频PSC检查时,发现该轮装载计算机处于关闭状态,经询问得知,装载计算机由于个别船员私自乱用,使安装装载稳性计算软件的计算机无法正常启动使用。本港为卸货港,大副在上一港新上船,上船时发现装载计算机不能正常使用,便手动计算船舶稳性相关数据
06109 THE LOADING INSTRUMENT NOT IN WORKING ORDER DURING INSPECTION 17
PSCO开具缺陷后,船方找到具有***资质的公司对其进行计算机系统维护,使装载计算软件可以正常使用,同时装载仪设置口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该系统,同时将本台计算机加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经PSCO确认该缺陷已得到纠正,允许船舶开航。
船舶稳性其他相关缺陷
一、稳性资料出现的问题
船舶改名字之后,没有及时更新。还有的装了新设备,比如脱硫塔、生活污水柜,没有重新对稳性手册信息进行更新、认可。部分或全部稳性资料丢失,特别是二手船舶问题比较严重,稳性资料没有被主管机关或其授权的机构认可,稳性资料与实际船舶不符(姊妹船串用)、缺页、被玷污看不清等问题。
二、装载仪、稳性计算电子表格、稳性计算使用数据不能互相印证问题
有些船舶的装载仪未被认可,功能不全,简易“山寨版”,共用其它船舶装载仪软件,有些船舶的装载仪故障,有些船舶的装载仪显示不清,有些船舶的装载仪不能打印和存档等缺陷;不少船舶使用电子表格计算船舶稳性,没有设置吃水差计算的问题比较普遍,不能完整稳性计算。稳性计算使用数据不能互相印证,通过找来压载水记录薄、油类记录薄等,将其中的数据和稳性计算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果不一致,说明大副在计算时存在问题,数据造假。
三、相关体系文件的缺失
不少船舶的体系文件只提及船舶稳性计算,至于如何计算、如何校核、公司经营船种的稳性标准是什么、谁计算、谁审核等等,没有阐述,更没有相关的操作须知和完整稳性计算表格;不少公司的海务对船上的稳性操作缺乏必要的指导和检查。以往典型案例,船长和大副在船工作10个月没有做过稳性计算和校核,体系文件也没有要求做稳性计算和校核。
四、稳性计算报告审核和签字问题
很多船舶连续多个航次的稳性计算报告没有被审核和签字。体系文件要求,大副负责船舶稳性计算,船长负责审核,假如船长没有对连续多个航次稳性计算报告审核和签字,而且出现稳性计算错误时,船舶很有可能被滞留,还有可能要求附加审核。
五、稳性计算使用数据不正确、计算时漏项、选用常数错误,这类缺陷最多。
六、船员不会操作装载仪等。
行业建议
一、对海事工作的建议
随着航运公司对港口国监督检查越来越重视,航运公司及船长对港口国监督检查的检查内容、检查方式也非常了解。检查员需加强学习,克服专业局限,扩大检查范围,并注重船员对船舶设备的操作性检查。检查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稳性检查:
1.船舶稳性计算书,装载手册等基本资料是否齐全,没有装载仪情况下的手动计算是否准确;
2.装载仪是否有认可文件,并在船上保留;
3.装载仪是否正常工作;
4.装载仪的功能至少包括能迅速、方便地计算和显示其所安装的船舶任一配载或空载状态下船舶指定部位的静水弯曲及静水剪力,和因货物装载不均匀而产生的静水扭矩,并显示其最大许用值;
5.对某一载况进行计算,当计算结果超出许用值时,能以明显方式,如突出显示、特殊标示或兼有声效报警等,提醒用户;
6.装载仪与已批准的装载手册不可相互替代;
7.大副或相关船员应熟悉船舶装载仪的操作。
二、对船方管理的建议
1.公司需加强船员安全责任意识教育,爱惜船上设备,发现故障及时修理,保障个中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加强船舶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要按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保证船舶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3.切实提高船员责任心,船员懒、乱、散的工作状态会给检查官留下不好的第一印象,检查官一般会对船舶实施更加严厉的检查。
延伸阅读 船舶稳性有关公约要求
一、《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Ⅱ-1章B部分B-1部分的稳性和B-4部分的稳性管理
B-1至B-4部分的破损稳性要求适用于船长(L) 80 m及以上的货船和所有客船(不论其船长),但经证明符合本组织制定的其他文件①中的分舱与破损稳性规则的货船除外。
B-1部分稳性第5条完整稳性资料①
1.每艘客船,不论其大小,以及船长(L ) 24 m及以上的每艘货船,应在完工时作倾斜试验,并确定其稳性要素。除现行规则的任何其他适用要求外,2010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长24m及以上的船都还应至少符合2008年IS规则A部分的要求。
2.主管机关可允许个别船舶免做倾斜试验,但须具有其姐妹船做倾斜试验所得到的基本稳性数据,且使主管机关确信可由此基本数据求得所免除船舶的如第5-1条所要求的可靠稳性资料。完工后应进行重量检验,且与得自姐妹船的数据相比较,如果空船排水量的偏差对船长160 m或以上船舶超过1%以及对船长50 m或以下船舶超过2%,对中间长度按线性内插法确定,或空船重心纵向位置的偏差超过0.5 % L,则该船应做倾斜试验。
3.如参考类似船舶的已有数据,清楚表示该船的尺度比例及布置,在所有可能的装载工况下具有足够有余的初稳性高度时,主管机关也可允许个别船舶或某一类船舶免做倾斜试验,特别是专门设计用于载运散装液体货物或矿砂的船舶。
4.如船舶作某种改装而对向船长提供的稳性资料有实质性影响时,应提供经修正的稳性资料。必要时,船舶应重做倾斜试验。如果预计偏差超过本条5所规定的值之一,船舶应重做倾斜试验。
5.对所有客船,定期间隔不超过5年,应进行空船重量检验,以核查空船排水量和重心纵向位置的任何变化。与认可的稳性资料相比较,如果空船排水量的偏差超过2%,或重心纵向位置的偏差超过1% L,则该船应重做倾斜试验。
6.每艘船舶在船首和船尾应清楚标示吃水的水尺,如水尺标志并非位于可见的位置,或因特定业务的操作限制而难于见到水尺标志时,船上应装设一套可靠的能确定首、尾吃水的吃水显示系统。
第5条完整稳性需要参考《关于IMO文件包括的所有船舶的完整稳性规则》和《2008年国际完整稳性规则》(MSC.267 (85)决议)。
第5-1条向船长提供的资料②
⒈应将主管机关同意的必要资料提供给船长,以使他能用迅速而简便的方法获得有关各种营运状态下船舶稳性的正确指导。应将一份稳性资料的副本提供给主管机关。
⒉这些资料应包括:
⑴确证符合有关完整及破损稳性要求的最小营运初稳性高度(GM)对吃水的曲线图或表格,也可选择相应的最大许用重心垂向位置(KG)对吃水的曲线图或表格,或与这些曲线图等效的其他资料;
⑵有关横贯进水装置的操作说明;
⑶破损后维持要求的完整稳性和稳性所必需的所有其他数据和辅助措施。
⒊稳性资料应表明在营运纵倾范围超过±0.5 % L的情况下各种纵倾的影响。
⒋对必须满足B-1部分稳性要求的船舶,本条2所提及的资料按有关分舱指数的计算确定,方式如下:ds、dp和dl三种吃水的最小要求GM(或最大许用重心垂向位置KG)等于计算残存因数si;所用相应装载情况的GM(或KG值)。对中间吃水,所用的值应通过线性内插法求得,仅用于最深分舱吃水和部分分舱吃水之间以及部分载重线和轻载航行吃水之间的GM值。还应考虑完整稳性衡准,即按这二种衡准为每个吃水保留最小要求GM值中的最大者,或最大许用KG值中的最小者。如果分舱指数按不同纵倾计算,可用同样方式确立若干要求的GM曲线。
5.当最小营运初稳性高度(GM)对吃水的曲线图或表格不适用时,船长应确保营运工况不偏离经研究采用的装载工况,或通过计算验证符合该装载工况的稳性衡准。
第5-1条向船长提供的资料需参考《完整稳性资料编制指南》(MSC/Circ. 456通函);《现有液货船驳运作业时的完整稳性导则》(MSC/Circ. 706通函);以及《经修订的船长在恶劣气候条件和海况下避免险情导则》(MSC. 1/Circ. 1228通函)。
海安会第 MSC.421(98)号决议 (2017 年 6 月 15 日通过)对第Ⅱ-1章B部分进行修订
1.1.1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章B、B-1、B-2和B-4部分须仅适用于下列船舶:
1.2020年1月1日或以后签订建造合同;
2.如无建造合同,2020年7月1日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类似建造阶段;
3.2024年1月1日或以后交船;
㈠ 本条标题的现有脚注由下文替代:
还参见《完整稳性资料编制指南》(MSC/Circ.456通函)和《经修订的船长在恶劣气候条件和海况下避免险情导则》(MSC.1/Circ.1228通函)。
㈡ 现有第5-1.1条由下文替代:
须将主管机关同意的必要资料提供给船长,以使他能用迅速而简便的方法获得有关各种营运状态下船舶稳性的正确指导。须将一份该稳性资料的副本提供给主管机关。
㈢ 现有2.1由下文替代:
确证符合完整及破损稳性要求的最小营运初稳性高度(GM)和最大许用纵倾对吃水的曲线图或表格(如适用),也可选择相应的最大许用重心垂向位置(KG)和最大许用纵倾对吃水的曲线图或表格,或与这些曲线图或表格等效的其他资料。
㈣ 现有3和4条由下文替代:
4.第5-1.2条要求的完整和破损稳性资料须作为整体数据一起提供,并应包含所有营运吃水和纵倾范围。船上拟使用的所有稳性资料中的适用纵倾值须一致。确定稳性和纵倾限值时无需用到的信息不应包含在本资料中;
5.如果按第6至7-3条和第8至9.8条(如适用)计算破损稳性,须对ds、dp和dl三种吃水中每种吃水所假定的最小要求GM,采用线性内插法获得稳性限值曲线。当按不同纵倾计算附加分舱指数时,须能呈现基于这些计算取得的最小值基础上的单一包络曲线。当拟绘制最大许用KG曲线时,须确保获得的最大KG曲线与GM的线性变化一致。
6.对于单一包络曲线的替代,可对每一分舱吃水处假定的所有纵倾采用一个通用GM,计算附加纵倾。然后按7.1条,采用按这些纵倾的每一部分指数As、Ap和Al的最小值,求和得出达到的分舱指数A。基于每一吃水处的GM,将产生一条GM限值曲线,须绘制能显示假定纵倾范围的纵倾限值图。
㈤ 现有5条后增加相应新编号,并修正如下:
如未提供最小营运初稳性高度(GM)或最大许用KG对吃水的曲线图或表格,船长须确保营运工况不偏离经批准的装载工况,或通过计算验证符合该装载工况的稳性要求。
B—4部分稳性管理第19条破损控制资料
⒈驾驶室应设有永久展示或随时可用的控制图,用于指导船上负责高级船员,图上应清晰显示每层甲板及货舱的水密舱室限界面,上面的开口及其关闭装置和任何控制位置,以及扶正由于进水产生的横倾的装置。此外,还应给船上高级船员提供包含上述资料的小册子。
⒉客船上允许在航行中保持开启的水密门应清晰记载于船舶的稳性资料内。
⒊应收入资料的一般预防措施应包括主管机关认为在船舶正常营运时为保持水密完整性所需的设备、条件和操作程序清单。
⒋应收入资料的特殊预防措施应包括主管机关认为对船舶、乘客和船员的生存至关重要的各种事项(即关闭装置、货物系固和听觉报警等)。
⒌对适用B-1部分破损稳性要求的船舶,破损稳性资料应为船长提供一种简单易懂的方式评估船舶在涉及一个或一组舱室的所有破损情况下的残存能力。
第19条破损控制资料参考《向船长提供破损控制图和资料指南》(MSC. 1/Circ. 1245通函)。
海安会第MSC.474(102))决议(2020 年11 月11 日通过)对B-4部分进行了修订(生效日期为2024年1月1日)
本次修订主要删除了19.2条款、原19.3、19.4、19.5变为新的19.2、19.3、19.4。
新增19.5条For passenger ships constructed on or after 1 January 2024, and to which regulation 8-1.3 applies, the damage control information shall include a reference to activation of damage stability support from the onboard stability computer, if installed, and to shore-based support when provided.
中文翻译19.5条 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建造的客船,且适用于第 8-1.3 条,破损控制信息应包括船载稳性计算机提供的破损稳性支持资料(如果已安装),并可以提供岸基支持。
二、《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ⅩⅡ章11条装载仪详细规定散货船安装装载仪的相关要求
⒈ 船长为150 m及以上的散货船均应配备装载仪,该装载仪应能提供船体梁的剪力和弯矩资料,并考虑到本组织通过的建议案。②
⒉ 1999年7月1日以前建造的船长为150 m及以上的散货船,应不迟于1999年7月1日以后的第一次中间检验或定期检验之日符合本条1的要求。
⒊ 2006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长小于150 m的散货船应配备能提供船舶完整稳性资料的装载仪。计算机稳性计算的软件应经主管机关认可,该软件还应备有标准工况用于与批准的稳性资料有关的测试。①
装载仪需参考1997年SOLAS公约缔约国大会通过的决议5《关于装载仪的建议案》、《SOLAS第ⅡⅩ/3、ⅡⅩ/7和ⅡⅩ/11条的应用》(MSC.1/Circ.1463通函)、《船上计算机使用和应用指南》(MSC/Circ. 891通函)附录的相关部分。
根据上述,SOLAS公约关于稳性的相关规定还有很多,介于篇幅不在这里一一详尽介绍。船舶稳性对船舶营运安全至关重要,这就要求船员、船公司、设备制造商、RO、PSCO不断加强稳性相关知识的掌握,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让事故发生率降低,海难发生后船员拥有更多生存的希望。
来源:辽宁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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