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平台发布了文章:【深思】以身试法 是谁挡了他们的回家路?!丨海员之家
明星船长薛迎春船长对此发表了他的看法:
目前不知道杨船长被拘留了几天,拘留是非常严重的处罚,以后但凡需要办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是开不出这个证明来的,而用到这犯罪记录证明的情况还是蛮多的,甚至去一些国家的签证都办不出来,也影响子女出国定居。
拘留这样的处罚,在别的国家是没有的,相当于法官判决的轻罪。
建议杨船长抹掉这个污点,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改成罚款或警告处罚,复议失败后,再提起一审、二审、再审,走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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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船长期待杨船长爱人联系我,尽快提起行政复议,请港航公安的领导在拘留结束前将杨船长接出来,若能看到此文,向日照港航公安局长表明以下几点:
1、《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是中国法律的一部分,港航公安局也要执行该公约,违反该公约就是违反中国法律。
2020年4月22日,交通运输部、外交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台了《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六部委文件”),是中国的行政法规,港航公安不是发文单位,但是这些单位没有安排杨船长及时休假,事出有因。
2、笔者的此文已报送至全国政协,船员换班有希望获得解决:
该文由江苏省政协委员龚震同志联名署名,7月中旬就已提交给江苏省政协,很快出台了下面这个文件,规定船员换班不能应换尽换的港口熔断14天。
然而中国海员非常不幸,直接推动并负责这件事情的江苏海事局船员处唐春辉处长突然不幸于8月27日去世了,随后此后该文件在江苏被架空。
这也是杨船长在江苏没能休假的直接原因。
请向日照港航公安局长解释,张家港违反该省联防联控指挥部文件在先,导致他们在日照未能正常休假,事出有因。
3、请将杨船长的爱人将不能正常休假的前因后果告诉笔者,笔者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以及一审行政起诉书,只要用EMS寄到日照市政府法制办,起诉书寄到拘留决定书上的指定的法院立案庭即可。
薛船长这些年打的行政诉讼官司蛮多的,详见这个专题:法律专题 (点击阅读)
请放心,法院一定会审查港航公安提交的证据的,他们不会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你只要在法庭上将薛船长替你整理好的理由读出来,会很短,可能只有几百字,并仔细看一下书记员记录下来了,才可签字。
因为薛船长可能无法出庭,也很可能没有律师肯接这个行政诉讼案子,只有杨船长与家属自己出庭,把自己的理由表达出来即可。
笔者觉得凭这一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进行拘留是存在疑问的,港航公安要举证,什么时候由哪一级政府发布过紧急状态的。
4、法庭一定会有同步录音录像的,大多是网上直播的,即便不直播,相关监督机构也是可以调看的。走完再审程序,还是觉得不公正,再申请人民团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相信能请到相关的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
无论如何请先积极与日照港航公安局长沟通,人心都是肉长的,世上好人多,早一点接出来,少吃点眼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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