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 船舶触碰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发表于 2021-08-27 16:24
近期,船舶触碰事故频发,先有广州北斗大桥桥墩被撞裂,再有上海长兴岛某码头被撞塌,可谓“触”目惊心!给水上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
带病航行易失控,处置不当致触碰
事故简况
2019年9月13日1035时许,海船“H”轮(船长189.99米,散货船,本航次载运煤炭46540吨由天津驶往南京)在长江口岸直水道上行过程中主机故障导致船舶失控,在长江泰上行1号黑浮附近水域与内河船“L”轮发生碰撞后,触碰T码头。
事故造成当事船舶船体受损,码头设施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水域污染。
事故原因
一、主机遥控系统故障致使船舶失控。该轮主机调速器遥控系统行程开关螺丝松动,感应触点接触不良,致使驾驶室、集控室不能正常控制主机转速,船舶失控。
二、应急处置不当。该轮未能合理使用车、舵以及采取应急抛锚制动等措施控制本船航向与船位。该轮在应急抢修过程中间歇启动船舶主机,且船舶处于右舵状态,船舶迅速向右偏转,加之受水流推压影响,导致无法控制船位而发生事故。船员对主机应急操作不熟悉,未能及时恢复对主机转速的控制。错失了应急处置的最佳时机。
汛期航行太大意,操作不当引触碰
事故简况
2017年7月9日2235时许,海轮“T”轮(船长189.98米,散货船,载运水渣)在长江泰兴水道72号红浮附近水域由北向南横越航道过程中,与靠泊在常州港H码头的“S”轮(船长90米,散装化学品船,载运邻二甲苯)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T”轮和“S”轮船体不同程度受损,常州港H码头部分坍塌、管线撕裂、引发火灾,并致使靠泊在常州H码头的“J”轮船体受损。
事故原因
一、“T”轮船长不熟悉事故水域通航环境。本起事故发生时正值长江主汛、洪峰过境期,事发时为天文大潮、急落潮时段,水位高、流速快。航道主流贴近南岸一侧,受南岸岸形影响,存在大范围的水流紊乱区域。大型海轮在靠泊南岸码头、船体斜向进入航道深泓急流区域时,右舷受流压作用易造成船舶向左偏转。“T”轮船长在近3年汛期未曾驾驶船舶靠泊过常州港,对船舶代理和公司人员告知的常州港码头前沿水流急、有回流的情况未引起足够重视,在靠泊前未制定和采取针对性的靠泊操作措施。
二、横越过程中操作不当。该轮在横越航道过程中未能谨慎驾驶,在横越和避让下行船舶时未能合理使用转舵角度,造成本船右舷流压角过大;在事故前约4分钟时,该轮开始将车钟由前进三逐渐减至微速进,造成船舶向右转舵效应减弱,加之未能及时合理使用拖轮后拉协助,导致船舶在右舷流压作用下逐渐向左偏转,与靠泊在常州港H码头的“S”轮间形成了碰撞危险局面。
三、应急处置措施不当。事发前约1分钟,“T”轮受流压作用、船首快速左转时,该轮未能及时采取停车、倒车、抛锚等措施,以控制本船船位,而是采取了加车、右满舵的措施,导致本船快速驶向常州港H码头。该轮在临近碰撞时才采取了停车、倒车和抛双锚等措施,错失了采取避碰或减轻碰撞损害后果行动的有利时机,致使与“S”轮发生碰撞。
航行安全小贴士
一、航行时应加强值班瞭望。充分利用视觉、听觉和雷达观测等手段,时刻了解周围环境和附近船舶航行动态,谨慎驾驶。适当增加驾驶台值班瞭望人员,在复杂航段、能见度不良、船舶盲区较大、驶经桥区水域等情况下,应安排人员在船首备锚瞭头,防止触碰码头、桥梁等设施。
二、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引航。进江海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引航。对长江江苏段通航环境不熟悉或者自行驾驶船舶航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进江海轮,应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靠泊前充分了解码头前沿及进港航路水深情况,留足富裕水深,根据潮水变化选择合适时机进行靠泊作业,防止搁浅失控触碰码头。
三、加强关键设备维护保养。督促船舶严格落实年度保养和开航前自查制度,按照保养计划内容开展设备维护保养和记录。对船舶关键设备应急操作说明是否实际有效进行检查更新,督促海船在进江前全面开展动力装置、操舵装置、电力系统和锚机等关键设备的效能测试,提前排除设备故障,防止失控引发触碰。
四、遵守桥区水域通航规定。船舶应当根据桥梁通航净空尺度留足安全系数;船舶通过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时,应当由船长指挥操作,轮机长应当在机舱值守;保持具有足够舵效的安全航速,船舶抵达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上界和下界线时,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得超11节;江面视距不足1500米,禁止通过长江桥区水域;风力达到七级以上时,禁止船队通过桥区水域;装载爆炸品的船舶、试航船舶禁止夜间通过桥区水域;禁止船舶在桥区淌航、并绑航行、掉头、横越、穿越非通航桥孔、试航船舶进行效用试验等不安全行为,防止触碰桥梁。
五、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水平。船舶避让时,应遵守“车让为主、舵让为辅”的原则,防止大角度转向触碰码头、桥梁等设施;当对来船动态不明产生怀疑,或者避让意图不统一时,应立即减速、停车,必要时倒车,以控制本船航速和留足避让余地;确保船舶在失控情况下的应急操作指南具有可操作性,并对相应岗位人员的应急操作能力进行评估,合理制定训练和演习计划,有效开展应急训练和演习,加强现场督导,切实提升船员应急反应能力。
六、严格遵守相关航行规定。加强对《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航行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江苏海事局关于高温和洪汛期长江江苏段船舶航行安全特殊监管措施的通告》等法规规定。进江海轮应严格遵守《12.5米深水航道受限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长江江苏段船舶最大吃水控制标准、航速限制标准,保持船舶具有良好的航行操纵性能。
信息来源|泰州海事局
编辑|陈婧超
审核|贾亚伯
免责申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