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压载水管理公约生效后,现在装船的压载水处理装置,应满足《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的指南》(G8)标准。
下面简要说明一下几个我们需要记住的要求:
1、在Renewal Survey时,应由压载水处理装置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人员,对设备进行精准度校验,并出具校准证书,上面注明最后一次校准日期,该证书应保留在船上以供检查(规则第4.6条要求)。
2、为了便于履行第B-2条规定,压载水处理装置的操作记录,应能在控制设备中保存至少24个月,并能应检查官的要求进行显示或打印。
如果更换控制设备,应确保被更换新的数据记录在船上保存24个月(规则第4.13条要求)。
3、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型式认可证书中,应规定该系统适用的条件,例如压载水处理能力、流量或温度限制,或其他适用的限制条件或环境(规则第6.2条要求)。
关于上述第3条,我查看了几家压载水处理装置的型式认可证书,都列明了设备的设计运行条件或限制条件,在装置使用过程中,对紫外线透过率、紫外线剂量、超声波单元功率、过滤器进口压力、温度和盐度等等,标明了限制条件,其中当前最让船东感兴趣的,是经过处理的压载水,压入到船上后,在压载舱里的最短存储时间。
各厂家或各设备对这个最低存储时间要求不一样,有的要求24小时,有的要求72小时,有的要求120小时,等等。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刘老轨工作室,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