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1927—1937年,受日本步步侵略、国际经济危机、国内各种内乱的影响,中国航运业的发展艰辛曲折,海员队伍的发展也跌宕起伏。随着日本帝国主义加紧对中国的侵略,特别是九·一八事变以后,中国海员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救亡运动。
马家骏船长驾驶“新铭”号赴日本接回侨胞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我国在日本的华侨有3万余人。日本军国主义操纵国内舆论,污蔑中国首先挑起事端,日本社会对待旅日华侨的态度逐渐恶劣,大批华侨被解雇,部分人员还遭到日人的袭击殴打,这些侨胞在日本的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纷纷回国。
留日的部分华侨生活困难,无力承担回国旅费,为此,国民政府交通部命令轮船招商局派船赴日接侨。轮船招商局选用“新铭”号,派航行经验丰富的马家骏为船长。为了防止日本港方刁难,轮船招商局联系了美国大来洋行,大来洋行同意“新铭”号到达日本横滨时停靠大来洋行的码头,并代“新铭”号申请领港。
1931年11月30日,“新铭”号从上海启程,船上海员全部为中国人。5日下午抵达横滨,搭载华侨891人,7日又驶往神户,搭载334人,合计两地共搭载1225名华侨,行李2000余件。12月9日下午从神户开航,12月13日顺利返回上海。
中国海员拒绝为日寇运送军火
1935年2月,日本政府为了战时运输的需要,购买了上海挪威籍华伦轮船公司的“标伦”号轮船,计划将该轮由上海开往日本往华北运送军火。船上原有中国海员40余人,闻之此项消息,认为“运送敌国军火,以残杀祖国同胞,绝非爱国男儿所愿为”,一致决定,全体离船,自动解雇。并推举代表赵永淦、顾宝林、林阿银、王有生等十余人为代表,前往上海的中华海员特别党部,要求发还上船押金和欠薪。中华海员党部遂派人向华伦轮船公司交涉,于3月18日将海员薪金如数发还。同时各海员团体一致表示,如果“标伦”号轮船以后仍旧想雇佣中国海员,则各海员团体一概抵制,绝不为敌寇服务。
民生公司海员的***行动
民生公司由著名实业家卢作孚在四川成立,后迁重庆,当英国、日本等国航运业横行川江时,民生公司积极投入收回内河航行权的爱国斗争。卢作孚坚决反对高级船员只能由外国人担任的做法,首先在本公司实行高级船员均由中国人担任。
1933年,民生公司在九·一八事变纪念会上,提出各部门要提高***的精神,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及其家庭:不为日人服务、不售与日人任何材料及食品、不购日人货品等,其中关于船员方面提出倡议:招待乘客和蔼周到的精神要超过日船,保护客货的办法要超过日船,以及清洁整饬调理秩序的精神要超过日船等。
中国海员团体救国联合会的成立
1933年长城抗战爆发。《塘沽协定》签订之后,日本暂时将对中国“武力鲸吞”的露骨侵略方式转变为有序推进的“渐进蚕食”方式。1935年1月,日军制造了“察东事件”,迫使南京国民政府承认察哈尔沽源以东地区为“非武装区”。5—7月,日本胁迫南京政府批准 “何梅协定”与“秦土协定”。此举使河北、察哈尔两省的主权大部丧失。
鉴于“国难日深,寇仇益急,全国学生纷起救亡,各界民众亦群起响应”,中国轮机员联合会、船舶无线电员公益会、中国航海驾驶员联合会、中国商船驾驶员总会、焱盈总社、招商局均安会、北均安水手公所、怡和理货俱乐部以及航海杂志社等海员团体发起组织中国海员团体救国联合会,于1936年1月2日正式举行成立大会,呈请党政机关备案,同时积极征求其他海员团体参加,共起救国。
附《中国海员救国联合会宣言》
自“九·一八”以来,为期不过数年,东北四省,丧失于不抵抗之中,使侵略者,不费一卒一弹,占我半壁河山,淞沪之战,长城之役,我军奋勇抵抗,几转国际视听,终因后援无应,遂致功败垂成,苟当时能举国奋抗,则胜负之数,正不可知,何致受盟城下,听人宰割!试看层出不穷之协定,无非蹙我国命,得寸进尺之野心,终无已时,我政府之和平退让,敦睦邦交,犹不能遏彼鹊巢鸠占之谋,以戢其蚕食鲸吞之欲,隐忍屈服,与委曲求全,对于和平民族,或能感其天良,然非所以语于今日之危急局势也,今者殷逆汝耕,公然叛变,自绝国人自古援引外力,未有不自覆宗邦者,回纥鞑靼之祸,史册昭昭,可为殷鉴,若再姑息优容则浪人可以制造***汉奸居然待为上宾,假经济提携之名,行倾销侵夺之实,阴谋百出,举国骚然,此次北平学生目击心伤,奋起救国,竟遭军警之***,全国学生,风起响影,呼号奔走,******,但华北仍属危如系卵,侵略益觉加紧步趋,本会所属各海员团体,在此屈辱情形之下,所受之损失与痛苦,已不堪言,如北方公司之均频破产,失业人数之与日俱增,船员之航行东北者倍受***,人未亡而心先死国未破而家已无,瞻念前途,不寒而栗,值此危难时期,均以为非全国民众一致团结奋起,不足以求民族之生存,如再一味屈服,何异自解武装,民气益将消沉,汉奸更形猖獗,大祸临头,国亡无日,兹经大会议决向全国民众及政府提出下列主张:
(一) 反对名存实亡之华北自治以保全领土主权之绝对完整并讨伐援引外力甘心叛国之殷逆汝耕。
(二) 公开中日外交明白宣示已订之协定。
(三) 保护***释放被捕学生与市民及严惩祸首。
(四) 开放人民集会结社及言论之自由取消新闻检查。
(五) 严惩汉奸及***贼并没收其财产。
(六) 提倡国货决心拒用劣货实行经济绝交。
(七) 要求政府接收并实行全国民众之真正***,实行革命外交。
本会为海员团体之中坚,负交通运输之重任除上述主张外,尤以下列三点与海员之切身利害攸关主张切实推行以争取民族之解放。
(一) 拒用某国人充任中国海员,以救济中国失业船员。
(二) 拒装某国货物以遏止倾销,以救济中国民族之工商业。
(三) 全国海员团结起来为民族解放之先锋作救国政府之后盾。
谨此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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