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保赔协会提醒停靠巴西港口的会员和被保险人注意,于2017年11月生效的巴西新《移民法》(2017年5月第13,445号法律)目前正被严格执行。
新移民法允许随远洋船只进入巴西的船员在无需签证的情况下,每年可于境内停留至多不超过90天(不可延期),前提是船员持有其国籍国或所在永居国所签发的海员身份证件(C185 SeafarerIdentity Document, SID),且该国已签署国际劳工组织《2003年海员身份证件公约》(第185号公约)(ILO C185)。
会员和被保险人需注意:
1、《海员手册》(海员服务手册或离职手册)与C185 SID是不同的文件。《海员手册》是资格和经验的证明,而不是身份的证明。
2、根据ILO第108号公约所签发的SID,不再被接受为巴西免签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如果船员的国籍国未批准ILO C185公约,船员需持有访客签证方可进入巴西。
例如,由于中国尚未批准ILO C185公约,非中国旗船只上的中国船员需持有访客签证方可进入巴西。
对于中国旗船上的中国船员,则适用于《双边贸易协定》的相关规定,其被允许在到达港城市内进行有规定限度的登岸休假。
4、停留时间从首次入境巴西之日算起,至船舶离开最后一个国家港口之日或海员遣返之日止。
如果停留时间超过90天,船员必须取得临时工作签证,并在联邦警察局登记。
对于通过在巴西旗船上或船舶平台上作业而入境巴西的海员,则适用于不同规定,其必须取得临时工作签证。
其中包括:签证类别及其有效性、对外国海员和巴西船员的入境管制政策、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等信息。
伦敦会提醒会员与被保险人应注意上述事项,并酌情与当地代理和通代取得联系,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提交签证申请,从而确保符合巴西入境规定和避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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