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依法实施海事行政许可,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msa_z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政策法规处(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
交通运输部
2021年5月10日
关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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