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船员进入美国水域, 必须按规佩戴口罩!
发表于 2021-04-16 15:43
据BIMCO消息,作为COVID-19安全防控的一部分,近日美国在海上运输系统中引入了新的安全要求,即要求所有人员,包括前往和在美国管辖范围内的水域内进行交易运营的船舶上的所有船员以及港口人员,包括在登船、下船和旅行期间,均须佩戴口罩。船员和港口设施人员只有在执行任务时,必须戴口罩,以免造成健康或安全隐患,并且在完成任务后应立即戴口罩并妥善处理。
早在1月21日,美国总统曾发布了一项行政命令,以促进国内和国际旅行中COVID-19的安全防控,该命令要求在某些国内运输作业中佩戴口罩,而此次命令则要求在所有美国管辖范围内的“海上船舶,包括渡轮”上的船员,及在为这些船舶提供服务的港口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
此外,这项规定还要求所有交通枢纽的操作员都提高防控等级,确保所有人员进入或在交通枢纽的场所时都戴上口罩。
此要求适用于在前往美国境内并在美国管辖范围内进行水域贸易的船舶上工作的所有乘客和船员、及港口人员。
这项命令还详细说明了必须戴口罩,在什么情况下免除口罩等。
但以下几类人员可以豁免执行:
•两岁以下的孩子。
•由于《美国残疾人法》(42USC12101等)所定义的残疾,不能戴口罩或不能安全戴口罩的残疾人。
•根据相关工作场所安全准则或联邦法规的规定,戴着口罩的人可能会对工作场所的健康、安全或工作职责造成危险。
船舶或设施的操作人员,所有者或公司应提供清晰的指导,以了解戴口罩何时会对工作人员、船员和设施人员的工作场所、健康、安全或工作职责造成风险。
公司指南应解决戴着口罩无法安全完成的特定任务,不能发布全面政策以免除所有人始终戴口罩的要求。
USCG已针对此主题发布了海上安全信息公告02-21和02-21CH-1。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适用戴口罩的要求:
•进食、饮水或服药时可短暂摘掉口罩。
•当与有听力障碍的人进行交流时,如果必须能够看到嘴巴,这对于交流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失去知觉(由于睡眠以外的原因),无行为能力,无法唤醒或以其他方式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无法取下面罩,呼吸困难或呼吸急促等情况,可能会暂时取下面罩,直到能够恢复戴着***正常呼吸。呕吐或其他疾病也可能需要取下口罩。其他医疗条件和设备可能会干扰戴口罩的能力。
•必要时,例如在运输安全管理局或在票务或登机口代理人或任何执法人员要求时,临时取下***以核实自己的身份。
未能实施适当的公共卫生措施(包括上述戴口罩的命令)的船舶和港口经营人,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处罚。
对与美国新发布的这项命令,BIMCO建议适用此命令的船舶在开始遵守此新要求时进行日志记录,以便在到达美国时进行顺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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