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部署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发表于 2021-03-31 15:50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以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为突破口,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全力遏制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方案》是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领导指示批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一直以来,交通运输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有力保障了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领域“三管三必须”原则得到深化落实,各地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协调机制顺畅运行,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治理格局更加凸显,共建共治共享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治理体系基本形成,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安全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得到进一步压降。
《方案》指出,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直属海事机构要积极推动全国沿海、沿长江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并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融入地方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切实压实政府、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四方责任,筑牢安全底线;要强化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船员资质能力管控,规范船舶航行、停泊作业行为;要加强对水运企业、船舶的监督,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各直属海事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渔业主管机关等联动,建立健全海事、渔政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联合巡航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章行为;要统筹航路资源规划,优化海上通航环境,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商渔船信息互联互通;要统筹线上线下资源,大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营造安全氛围;要强化事故追责问责,开展事故回头看活动,切实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方案》指出,各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要推动辖区各级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水上应急救助体制和机制,完善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应急装备配备,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的实战能力和应变水平。
为确保《方案》落地,交通运输部还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推进乏力,拖延推诿的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将进行总结推广。
免责申明:本文来自中国海事,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海员之家立场。其真实性及原创性未能得到中国海员之家证实,在此感谢原作者的辛苦创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谢谢!联系邮箱:cnisu@54seaman.com
>>>>>>>
评论 (0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