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请问是威海海事局船员处吗?我的船长适任证书被我不小心注销了,怎么办?怎么办?......" 2021年2月5日,一个焦急的电话引起威海海事局船员处工作人员的关注。
经了解,一位船员因其委托的管理公司误操作,导致其持有的客船船长适任证书被注销。
接到求助电话后,工作人员先是耐心安抚了船员的焦虑情绪,紧接着细致的了解船员证书注销相关过程以及该船员的资历情况。
按照适任证书办理事权划分,船员处工作人员仔细研究新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法规,通过对该船员的服务资历信息和有关船长适任证书签发条件详细对比分析,查看符合证书再有效的解决方案,指导该船员登陆海事一网通综合服务平台,最终成功申请办理了新的适任证书,其注销适任证书的问题得到补救。
问题来了: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被不小心注销后,都能直接通过系统重新申办吗?
答案是否定的。
船员处工作人员指出,这名不小心注销证书的船员朋友很幸运,因为他的前期海上服务资历和考试、见习等条件满足适任证书再有效的要求,可以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但如不满足相关换证条件,还有可能需要参加抽考和知识更新培训,费时费力费钱,到那时损失就真的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20规则”)高级船员适任证书再有效有关条款如下:
第十九条 持有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2个月内或者届满后3个月内向有相应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
(一)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其中,无限航区的船员不少于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船长、轮机长担任大副、大管轮 或者二副、二管轮担任三副、三管轮的,可以作为原职务适 任证书再有效的海上任职资历。
(二)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范围相应的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第二十条 未满足本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未满足第十九条规定,或者适任证书过期3个月及以上5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二)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三)适任证书过期10年及以上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 的评估,并在适任证书记载的相应航区、等级范围内按照《船上见习记录簿》规定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船上见习。
海事提醒:请船员兄弟妥善保管好海事一网通办理平台账号和密码,注意适任证书的有效期限,谨慎操作注销证书申请,防止不当操作影响船员证书的有效性。
重要事情说三遍:谨慎操作注销证书申请!谨慎操作注销证书申请!!谨慎操作注销证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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