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218艘!这些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终于被整治了
发表于 2021-01-15 15:17
自2020年9月以来,根据交通运输部文件精神,福建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积极部署开展“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辖区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已由556艘下降到338艘(其中船舶安全检查12艘,现场监督17艘,办理进出港报告22艘,停航报备69艘,注销登记23艘,灭失拆解60艘,进行国籍登记1艘,其他方式脱离14艘),下降39.2%。
典型事例
“诚心合久号”,2010年6月2日建造,未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无船舶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记录,长期处于失联状态,于2020年10月15日被列入泉州海事局长期逃避海事监管目标船舶。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之后,泉州海事局通过走访查找,海上和岸上巡查等多种手段查找该船舶,于12月2日联系上该船船舶所有人,并通过远程方式指导该船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纳入海事监管。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部署宣贯。
组织制定《福建海事局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分支局根据辖区特点制定完善具体行动实施方案,对内细化工作措施和加强培训,对外多种手段广泛宣传行动目的和要求。
(二)系统排查梳理,全面掌握信息。
部署对辖区登记所有权未注销船舶(共计3273艘)开展动态信息排查梳理,梳理出符合条件的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共计556艘,约占总登记艘数的17%。
(三)印发工作指南,规范执法标准。
针对十大类问题进行逐一梳理,明确监管措施和记录台账要求,统一规范执法标准,印发了《福建海事局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专项整治行动参考工作指南》。
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举措及工作成效
自重点整治阶段以来,一是对于长期停航、长期不作业的船舶,要求船舶所有人提交安全承诺书和情况说明,报告船舶具体停靠位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经了解确认灭失或拆解的251艘船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督促船舶所有人办理注销手续。
二是通过现场和电子巡航巡查,排查、整治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在执法自由裁量基准中执行上限;对船籍港无法有效开展船舶安全监管的船舶,发出85艘次船舶协查,全水域全管理链条协同监管。
三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国船级社以及地方船检机构加强信息互通,每月核实比对数据,齐抓共管,提升监管效能。
下一步,福建海事局将坚持“三个一”工作法(“一艘不漏,一船一档,一跟到底”),采取清单销号的方式稳步推进余下338艘船舶的整治销号工作,同时,跟踪《专项整治行动参考工作指南》的落实情况,完善滚动排查、清单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信誉管理力度,实现“去存量、遏增量”的目标,全面推进福建籍船舶“可管、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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